文献
2018-08-14
南风窗 2018年16期
PPP政府或有债务风险管理:国际经验与借鉴
山东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 马恩涛、李鑫
本文节选自《财政研究》2018年第5期

PPP作为政府与社会资本的一种合作关系,在项目合作期间内,必然会涉及到两者责任和义务的分配问题。而责任和义务、风险和收益的分配一旦不合理,必然引发不同主体之间的矛盾并最终使得项目合作破裂。
我国正处在大力推广基础设施PPP模式的阶段,还没有完全意识到各种风险,特别是或有债务风险。而由于或有债务的发生时间取决于未来的不确定事件,因此政府很难预估该债务的具体金额和提前安排精准的风险防范措施,一旦该债务变成实际债务,将会对政府财政产生不利影响。
通过借鉴澳大利亚、菲律宾和巴基斯坦等具有代表性的国家应的做法,我们提出了建立健全我国PPP政府或有债务风险管理的几点建议。
第一,建立健全PPP政府或有债务制度框架。鉴于我国当前PPP项目实施中很多地方政府对其可能导致的政府或有债务风险认识不足甚至故意忽视,为了维持PPP模式的良性发展,我们首先要在理论界和实践部门对PPP政府或有债务风险达成共识的基础上,建立一个PPP政府或有债务风险管理的制度框架,使得地方政府在采取PPP模式时充分考虑到其可能对地方政府财政可持续性产生的影响。
第二,明确PPP政府或有债务担保限额。为了吸引更多的民间资本参与到PPP项目中,政府不得不利用其国家信用为PPP项目进行担保,但是政府不能无节制地进行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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