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教育治理法治化初探
2018-08-13云薇笑
行政与法 2018年6期
关键词:教育
摘 要:我国的互联网教育在迅猛发展的同时,也存在着质量良莠不齐、侵害消费者权益、考试和学历认定存在障碍、不正当竞争等问题。对此,应把握互联网教育治理的良法之治、良法善治这一法治内涵,通过完善相关立法,建立互聯网教育治理结构体系,以法治引领自治,进而实现互联网教育治理法治化。
关 键 词:互联网教育;良法之治;良法善治;依法治国
中图分类号:G43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8207(2018)06-0060-07
收稿日期:2018-04-19
作者简介:云薇笑(1981—),女,吉林长春人,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法律系教师,吉林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法律史、国家治理理论。
近年来,互联网教育飞速发展,它通过“互联网技术”与“教育”的深度融合,有效实施教学和学习活动,在推动实现教育普及、教育质量提高、教育公平、教育服务性和终身性等方面具有积极作用。[1]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要“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高度重视农村义务教育,办好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和网络教育”。
目前,业界和学界对“互联网教育”的定义并未达成一致,而是以描述性的语言从四个层面对其进行界定:渠道和平台为互联网,资源配给来自传统教育的各项内容,技术和手段依靠信息的传输和表现,用户面向不同层面的各类需求且服务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2]
不可否认,互联网教育在蓬勃发展的同时也存在诸多急需解决的问题。十九大报告强调“教育改革发展永远在路上,必须增进优质资源共建共享,以教育信息化带动教育现代化”,要实现这一目标,法治是必然保证。……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