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治“假新闻”真的不容易
2018-08-13储殷
世界知识 2018年15期
储殷
前段时间,笔者受邀参加了由《联合早报》主办的“中国-新加坡论坛”。论坛中,“假新闻法”成为讨论焦点之一。尽管人们对于如何适用“假新闻法”还存在诸多忧虑与争议,但对于“假新闻”的严厉打击却已经成为越来越多国家的共识。就目前的状况而言,以亚洲国家为代表的“不许说模式”即政府部门直接介入打击假新闻制造者,和以欧洲国家为代表的“不许传模式”即鼓励媒体辟谣、惩罚对假新闻疏于管控的新媒体平台,正在成为治理网络假新闻的两种模式。
一方面,在亚洲各国,对于制造假新闻的直接责任人的打击正在成为社会治理的重点之一。比如印尼警察部门于2017年就专门成立了用于监督、打击社交媒体假新闻的机构“多媒体局”;在马来西亚,根据最新的立法,任何有意制造、提供出版、印刷、发布、转发或散播假新闻者,最高可面临50万林吉特(约合人民币80.63万元)罚款或10年监禁;而在新加坡最近的立法动议中,更加严厉地打击假新闻的措施也已经成为共识,除了删帖、辟谣、罚款之外,永久关停网站甚至承担刑事责任也成为了立法动议。
另一方面,即便在长期以来言论尺度相对宽松的欧美国家,尽管尚未如同亚洲国家一样直接惩罚假新闻制造者,但通过对新媒体平台的责任设定来打击假新闻也已经成为了普遍的政策导向。比如在英国,由于“脱欧”过程受到网络“假新闻”的严重干扰,国会议员已经发起关于假新闻的调查;在法国,政府鼓励并支持主流媒体成立用于打击假新闻的事实核查组织,对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博客网站、脸书网页、推特账号进行查证,并且依据它们的可信度和准确性而对它们进行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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