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背景下基于需求层次理论的适宜低保线标准探究
——以湖北武汉为例
2018-08-09杨雨佳
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8年6期
杨雨佳
(武汉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2)
在一定的时间、空间和社会发展条件下,维持贫困者生存所需商品和劳务的最低费用的贫困线定义与我国现阶段各地实行的低保标准实际保障水平吻合,但随着时代发展,维生型低保标准已显露诸多弊病,亟待改善。
作为社会兜底中流砥柱的低保制度历来受学者关注。我国现行低保水平偏低已得到反复论证。低保标准绝对额虽逐年提高,但占人均可支配收入比值却逐年下降,贫困人口实际利益受侵蚀,同时地区间差距甚至省内差距也随着经济发展不断扩大,并出现经济发展水平与低保保障水平不协调现象。同时,扶贫任务已从“解决和巩固温饱”变为了“培育和提升贫困者自我发展能力”。作为针对贫困者的两大社会保障制度,社会提出了制度接轨要求,而现阶段重生活保障、轻经济发展,重基本需求、轻社会权利,消耗型而非投资型的社会救助标准显然不能完成该任务。因此,建立一种更高保障水平的、注重分享经济发展红利与贫困人口社会权利的发展型低保标准成为需求。
也有学者提出现阶段我国低保标准已造成一定程度的福利依赖。但我国福利依赖是由于制度设计不合理,贫困人口“可维生难发展”,与主流社会文化脱节而造成的。同时,公益劳动制度也抑制了有劳动能力贫困人口就业积极性,家庭规模与家庭成员组成是贫困人口脱贫能力的重要影响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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