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督导法在监理安全生产管理中的应用
2018-08-03穆永高
中国科技博览 2018年29期
穆永高
[摘 要]本文以监理单位为研究对象,总结归纳多年在安全生产管理中的经验,并将督导法引入到监理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当中,以期更好的促进施工中安全隐患的消除,确保隐患整改的效果。
[关键词]督导法;监理;安全管理;应用
中图分类号:TU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8)29-0393-02
1 引言
在大型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危险性大,不安全因素多,事故发生率高。从近年发生的安全事故来看,安全责任不落实,隐患整改不彻底,从而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比比皆是。针对目前的现状,还有没有更好的安全管理方法来促进安全责任、整改措施的落实,今天我们就引入安全施工督导法这个新方法。
2 安全施工督导法的概念
督就是督促,促使认真落实;检查落实情况。导就是指导,按照“派出人”的意图进行指导。简单的说,就是监督、指导,即通过现场的检查或对资料的分析、评估,总结施工过程中工作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并帮助督促改进工作,提高质量,消除隐患,实现目标的过程,督导强调指导和帮助,而不仅仅是发现问题。
所谓安全施工督导法,就是在施工过程中,监理单位发现现场存在安全隐患时,由安全管理部门督导自己单位内部相关职能部门和责任人,对其监理区域的施工单位现场存在的隐患负责监督指导,进行整改的方法。
3 安全施工督导法工作思路
安全管理督导法着重解决监理工作中安全管理专职人员偏少,安全隐患不能得到及时、有效整改,“一岗双责”得不到真正有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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