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法院推进多元化纠纷机制改革的路径
2018-07-31郑俊
法制与社会 2018年19期
关键词:多元化
摘 要 本文将以基层法院作为主要研究对象,通过从简单说明司法结构以及多元解纷结构的基本概念入手,在对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特点、要素等进行相应明确下,结合当前基层法院存在的现实问题,尝试为基层法院如何深入推动落实多元化纠纷机制改革提出几点有效的对策建议以供参考。
关键词 基层法院 多元化 纠纷机制 司法结构
作者简介:郑俊,浙江省三门县人民法院。
中图分类号:D926.2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8.07.044
一、司法结构和多元解纷结构的基本概念与关系
(一) 基本概念
1. 司法结构
立足结构主义可知,所谓结构指的就是一种由众多经过转换规律组合而成的形式化体系,因此结构不仅具有转换性和整体性,同时还兼具自身调整性。目前学界普遍认为,在司法结构内涵组成当中,同时具有解纷、中立以及规范等众多特征。只有通过充分发挥制度规范性的主导作用,优化配置政治以及经济资源,搭配司法实践当中的相关解释性规则,才能有效保障法律制度在我国的顺利运行。从这一点来看,目前在我国司法结构当中,法院占据着毋庸置疑的主体地位。
2. 多元解纷结构
多元解纷结构以解决纠纷作为其最为主要的特征,多元解纷结构的内涵组成基本囊括了纠纷解决中的全部特性,如诉讼、仲裁等。从本质上来说,多元解纷结构是社会治理结构发展至一定阶段后形成的产物,其直接受到社会治理结构整体性规律的影响,需要依托司法结构作用调整才能有效实现多元解纷结构自身的稳定转变,进而可以真正有效应对各种各样的社会解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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