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实县乡人大决定权
2018-07-31黄金花邱文军
人大研究 2018年7期
关键词:监督
黄金花 邱文军
“民之所欲,天必从之。”只有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作出决策,才能确保决策顺应民意,加快政府落实工作的进程。近年来,浙江省松阳县县乡人大积极探索实践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形成以“人大为主导、人大代表为主体”的运作模式,实现了“党委决策、人大决定、政府执行”三方合力办实事的局面。松阳通过人大代表这一纽带还权于民,把人大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和监督权有机地结合起来,扩大了代表的知情权,凸显了公共决策的民意基础,增强了政府决策的程序合法性,更直接体现了人民当家作主的宪法精神。
一、探索与实践
(一)乡镇“试水”显实效。松阳县樟溪乡是浙江省较早探索“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制”的地方之一,从2010年开始,该乡就探索采用人大代表票决的方式来决定政府重大实事项目。8年来,该乡已先后票决产生了80项政府实事项目,一批民生问题得到了妥善的解决,老百姓因此有了更多的幸福感和获得感。如:2016年,“兴村红糖工坊”项目,通过票决成为该乡的民生实事项目,这个项目的建成让兴村这个松阳的“红糖之乡”焕发出了全新的生机,不但给这个古法红糖制作专业村带来了全新的销售和盈利模式,也让兴村红糖的价格一路飙升,从2011年的8元/斤直涨到现在的25元/斤,蔗农亩均收益达1.8万元,远远超出茶叶的收益。
在樟溪乡的示范下,象溪镇、大东坝镇、叶村乡、斋坛乡、枫坪乡、安民乡、板桥乡等乡镇也陆续对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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