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机制的思考
2018-07-31臧必飞
人大研究 2018年7期
臧必飞
监督法明确规定,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是人大常委会重要任务,也是行使监督权的基本形式之一,而审议质量的优劣不仅反映人大常委会在审议各个环节中的工作成效,也直接影响常委会监督水平的高低和监督能力的强弱,体现常委会整体的履职水平。但从各地人大常委会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情况来看,由于审议机制不完善,导致审议质量与监督法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很大差距。主要存在的问题大致有会议议题结构安排不够合理、审前调研的方法和手段不够科学、会议的审议材料不够生动、审议发言不够集约精准、审议意见分类不够具体、督办工作缺乏约束机制等问题。针对上述情况,笔者认为在加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队伍和作风建设的基础上,要对审议工作机制做进一步完善和改进。
一、实现议题安排合理化,解决好议题宽与窄、新与老的问题
议题是审议工作的基础,议题本身的范围宽窄、内容丰欠、含义深浅都影响审议工作质量。同样一次审议的几个议题如果不能做到科学搭配,在规定的日程的情况下,也会影响审议工作深入程度。目前地方人大常委会议题确定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大”的议题多。这类议题涉及一个行政区域的全面工作,面广量大,而且在一次会议上往往有两个以上,审议的工作量很大。二是“硬”的议题多。主要指法定議题,而且不能变通。比如财政预算、决算、计划执行情况、审计出来的问题整改情况报告等内容,在时间上、内容上有法律规定性,不好随意变化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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