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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作性砸鼻2例

2018-07-23朱世峰张广仁刘晓辉

法医学杂志 2018年3期

朱世峰,张广仁,刘晓辉

(1.菏泽市公安局,山东 菏泽 274031;2.菏泽市公安局牡丹分局,山东 菏泽 274099;3.曹县公安局,山东 曹县274400)

1 案 例

1.1 案例1

某年10月8日12:47,王某遭他人殴打致鼻部流血。伤后40min于案发现场警察所摄图片示鼻部双鼻孔外溢血迹,无鼻部皮肤剥脱、无皮肤挫裂伤,鼻尖血迹来源于鼻孔。伤后第2天进行法医学检验见鼻部、鼻尖部、鼻梁部表皮剥脱、皮肤挫裂伤、皮下出血,双鼻孔均有新鲜血迹流出(图1)。伤后1个月法医学重新检验见鼻梁部皮肤遗留瘢痕和色素沉着。

图1 王某伤后第2天损伤检验情况

案发现场所摄图片,仅能说明鼻腔黏膜损伤出血,于鼻唇间及鼻唇沟部因手触摸形成点片状抹擦状血迹,鼻部皮肤无破损,血迹来源于鼻腔,据其损伤形态特征,分析为钝器作用所致,其损伤程度鉴定为轻微伤。伤后次日法医验伤所摄图片示:鼻部皮肤广泛性挫伤破损出血,左侧鼻腔内仍有新鲜血液流出,面部多处触摸之血印痕、鼻部皮肤血痂及下颌部皮肤流柱状血迹被清洗。

鉴定意见:在案发现场鼻腔黏膜损伤出血的基础上,案后造作性砸鼻致鼻部原损伤加重。

1.2 案例2

某年12月18日14:00许,冯某遭他人殴打后受伤。伤后30min于案发现场警察所摄图片(图2A)示面部鼻部皮肤未见明显损伤。伤后当日16:00鼻部CT平扫片(图2B)未见鼻骨、上颌骨额突、鼻中隔形态异常。伤后第2日法医学检验见其左眼上下眼睑浮肿伴皮下出血,左下睑内眦下方皮肤挫裂伤,右眼下睑皮下出血,鼻根部软组织浮肿(图2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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