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做好信披关键在董秘
2018-07-13张春燕
董事会 2018年6期
关键词:信息
张春燕
良好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是建立健康、有序证券市场的前提,资本市场的发展必须以充分的信息披露为核心。近年来,中国的上市公司监管积极推进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监管转型。据证监会2018年5月发布,去年证监会对信息披露违法类、内幕交易类案件仍保持严厉打击力度,两类案件占行政处罚决定总量比例为59%;去年第一批专项行动部署共10起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件,重点打击雅百特跨境造假、山东墨龙业绩变脸、佳电股份调节利润等性质恶劣、严重侵害投资者权益的违法行为。在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上,证监会主席刘士余表示,“要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信息。上市公司作为公众公司,必须提高透明度。切实加强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的信息披露,保证各类股东公平、及时地获得上市公司信息。”上市公司做好信息披露工作,需要把握好三大重点。
董秘有效履职
《公司法》规定:上市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的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实践中,董秘是上市公司与监管部门的指定联络人,是公司的新闻发言人、信息披露工作的具体负责人。要做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首先要确保董秘能够有效履行职责。
首先是,落实上市公司董秘的权责。明确董秘的法定高级管理人员地位、信息披露具体负责人的职责,得到股东、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及各个业务部门的充分认可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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