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雨绸缪,远离刑事陷阱
2018-07-13叶晓华
董事会 2018年6期
叶晓华
中国企业家面临的刑事法律风险,范围之广,种类之多,情况之复杂,引发世人关注。在我们讨论如何防范和管理这些刑事法律风险之前,还是先普及一下那些容易被忽略的且在书本轻易学不到的企业刑事法律风险的基础知识。
书本学不到的“基础知识”
企业家很多时候,会在稀里糊涂之中为下属直接导致的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如果不了解企业中的哪些事可能涉及刑事法律风险,想当然地签了不该签的字,或是下了不该下的命令,就有可能将自己置于危险的处境。例如重大安全事故罪,如果企业家不懂专业又不深入了解情况,在下属请示在有安全之虞、但工期紧急、是否强令有关人员违规作业时,表示同意,则一旦出现重大安全事故,企业家就会惹上无妄之灾。
单位犯罪。除了人,单位也会犯罪。对于单位犯罪的惩罚,一般是两罚制,既罚单位,也罚个人。对个人的惩罚一般是追究对单位犯罪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所以企业家千万不要认为让其他人去实施单位犯罪行为就可以逃脱罪责。
企业家没有违法犯罪不等于没有刑事法律风险,不等于不会承担刑事法律风险的后果。当企业家被诬陷或是疑似有违法犯罪行为,但实际上没有违法犯罪的情况下,尽管最后企业家可能被无罪释放,但是企业这时可能已经跨了,企业家该坐的牢也坐了,就算有国家赔偿,国家还能给你的早餐赔出鲍鱼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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