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部分发达省市产业引导基金运作的主要做法及启示
2018-07-13景文涛
时代金融 2018年26期
景文涛 张 娜 金 伟
(中国人民银行华池县支行,甘肃 庆阳 745600)
一、国内部分省市主要做法
(一)通过市场化运作,大力发展投资机构
一是交由专业的基金管理机构作为普通合伙人负责子基金的具体运作。深圳市政府引导基金主要委托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深创投”)进行管理,深创投目前管理总规模1000多亿元的政府引导基金,政府投入20%作为有限合伙人,不参与投资决策。北京市成立我国首支政府引导的天使基金,总规模2.5亿元,其中,国家发改委出资5000万元,北京市政府出资5000万元,北京富汇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1.5亿元,由富汇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受托管理,主要投资初创期、成长期未上市创新型企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且投资初创期的资金额度不低于基金总规模的70%。
二是专门成立基金公司进行市场化管理。重庆市专门成立“重
庆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基金具体运作主体。基金公司通过市场化机制,引入国内外优秀基金管理人,完成专项基金管理团队的选择、签约、出资,基金管理人负责引入其他优质社会资本。产业引导基金作为母基金,主要投资与专业基金管理机构合作发起的若干专项基金,一般情况下,专项基金投资于重庆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80%,对一个企业的投资比例不超过企业总股权的30%,不超过专项基金总投资规模的20%。
(二)通过让利激励机制,吸引投资人和向企业让利
一是超额收益奖励基金管理人及有限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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