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针对两岸科技创新政策速览
2018-07-09
海峡科技与产业 2018年1期
编者按:自2001年中央出台针对台湾医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政策以来,截止2018年2月28日,中央先后出台34项针对两岸科技创新的政文件,它们包括科技交流与合作、人才引进与使用、人才服务于保障、创新与创业扶持等四方面内容,合计38条,逐步形成较为丰富的中央对台科技创新政策体系。为方便读者了解,现将其相关内容摘录如下。
一、科技交流与合作
1. 2018年2月28日,国台办、国家发改委《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支持鼓励两岸教育文化科研机构开展中国文化、历史、民族等领域研究和成果应用。台湾科研机构、高等学校、企业在大陆注册的独立法人,可牵头或参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享受与大陆科研机构、高等学校、企业同等政策。鼓励台湾同胞加入大陆经济、科技、文化、艺术类专业性社团组织、行业协会,参加相关活动。
2. 2017年9月8日,科技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港澳台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17年度两岸联合资助研发项目申报指南》:编制形成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2017年度两岸联合资助研发项目申报指南,支持共同关注的热点领域科技合作项目,开展共同资助联合研发,推动科技人员交流和合作示范,鼓励参与国际大科学工程(计划),鼓励大型科研基础设施开放共享,全方位支撑两岸科技创新合作的各项重点工作。
3. 2016年11月24日,教育部《高等学校“十三五”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继续实施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计划,坚持高标准、有特色,稳步扩大规模,优化结构布局,强化对“一带一路”、内地和港澳、大陆和台湾地区联合实验室和协同创新平台的支持,加强科技部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的培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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