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汉语同义程度副词语义中和现象研究
2018-07-07车力木格
文学教育·中旬版 2018年3期
车力木格
内容摘要:同义程度副词语义中和是一种跨语言现象,俄汉语中均存在。这些现象都要基于一定的中性化语境,这是语义中和现象的表层原因;除中性化语境外,有更深层的原因导致语义中和现象的产生。本文分别以俄汉语同义程度副词“крайне”、“предельно”、“尤其”、“尤为”为例,从表层和深层两个角度对产生语义中和的原因进行探讨。
关键词:同义程度副词 语义中和 表层原因 深层原因
中和(нейтрализа ция)作为语言学概念,是指在一定的语言环境当中,一个音位与另外一个音位间原有的某些对立特征的消失,如бра/т/ -вхо/д/,га/з/-ва/с/,на/б/ор-на/п/ор,ко/ т/-ко/д/,клу/п/-клу/ б/等清浊对立辅音在特定位置上对立特征的消失(倪波、顾柏林1995:156)。汉语方言中也存在这种现象。如内蒙古西部地区包头方言中,平翘舌音在某种语音环境中,发音上没有区别,比较“四”与“十”,“吃饭”与“词语”,分别发“si”,“ci”音;又如在四川方言中,/l/与/n/这两个音位在“-iu”这个语音环境中,对立则消失了,比较“牛”与“刘”,四川人不说“niu奶”,而是说“liu奶”。简而言之,中和就是对立的消失。
随着对语言的不断深入研究,“中和”这一术语不仅在音位学,而且也在语法,词汇语义领域得到广泛使用。语法领域中和现象可以用以下几个例子来加以说明。如“人民政府”与“人民和政府”这两个语法单位是对立的:前者为偏正结构,后者为联合结构。不难看出,“和”在这里有区别意义的作用。因此可以说,上述两个语法单位的对立是“+和”与“-和”的对立。但在一定的语言环境中这种对立的消失,即可称之为被中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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