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义、意义范畴与本体论框架
——兼对Noema的形而上学身份的解释*
2018-07-05毛家骥
逻辑学研究 2018年2期
关键词:意义
毛家骥
中山大学 哲学系
maojiaji@gmail.com
1 引言
从《逻辑研究》到《形式的与先验的逻辑学》,胡塞尔一直将逻辑学看作一门科学论,一门关于所有科学的内在论证结构的学科。并且,如果科学是对关于世界的诸区域的本质认知,那么作为科学论的逻辑学显然也是世界的某种本质结构。本文认为,胡塞尔对逻辑学学科身份的这般理解中,一方面与数学家和逻辑学家的柏拉图主义信仰相反,另一方面又指示着某种逻辑学与本体论的关系的理解。而这个理解与一门意向相关项意义的理论紧密相关。在这一系列论题(逻辑学身份、逻辑与世界的关系、意向相关项意义的解释)中,本文认为存在着一个说明的线索,即部分-整体理论的分析。因此,本文将从部分论的角度分步骤地对这些论题进行递进地说明,并将逻辑学和意义理论融贯起来,本文希望最后澄清胡塞尔对逻辑学与意义理论的理解。
2 逻辑与世界:作为科学论的逻辑学
我们知道,广义上的现代逻辑研究兴起于19世纪的数学基础研究中,尤其是受弗雷格、戴德金、康托和希尔伯特的引导,它的研究成果是某种公理化的形式理论,并以此作为数学的基础而被现代数学接受。这类奠基数学的形式理论中存在着一种另类的对象。例如“无穷”,它不同于传统数学中的潜无穷概念。如希尔伯特指出:“在微积分中,我们只把无穷大和无穷小当作极限概念,当作函数的自变量趋向的某个值,即当作潜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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