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觉主义逻辑上的Friedman-Sheard理论*,†
2018-07-05李晟
逻辑学研究 2018年2期
关键词:定义
李晟
四川师范大学 逻辑与信息研究所
四川师范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
nklisheng@126.com
李娜
南开大学 哲学院
linawii@nankai.edu.cn
1 引言
如果一个由若干真之规律(law of truth)组成的集合在经典逻辑上是不相容的,那么是否意味着我们应当拒绝接受它呢?不相容性固然是与真之规律本身的形式有关,但经典逻辑是否也是影响相容性的一个因素呢?对此,利(G.E.Leigh)和拉特延(M.Rathjen)提出了在直觉主义逻辑上重新考察真之规律各种组合的相容性的研究思路([6])。我们认为这样的研究思路对于找出导致不相容的原因是很有益的。而且我们认为,不仅是相容性,保守性、组合性等其他真理论性质也可以在新的逻辑上再行检验。这样将有助于真正弄清楚这些性质究竟是基于真之规律本身,还是基于它们的逻辑基础。
我们的方式与利和拉特延的方式有所不同。后者仅仅是以真之规律的组合为对象,他们所关注的焦点在于相容性,其目的是试图为那些不相容的组合寻求适当的辩护。而我们则是以公理化真理论的系统为对象,我们尝试通过将系统原本的经典逻辑基础直接削弱为直觉主义逻辑,从而尝试为研究经典的公理化真理论及其性质提供一种可能的参照。根据这一方式,我们在论文[9]中讨论了两种基于直觉主义逻辑的公理化真理论:IDT和SICT。但是这两种真理论的真谓词都受到了类型的限制,因而具有比较明显的局限性。所以在本文中,我们选择在直觉主义逻辑上重新讨论Friedman-Sheard理论,这是一种无类型的真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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