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边区”到“政区”:明代湖广行都司的制度运行与社会秩序
2018-06-22彭勇
求是学刊 2018年3期
摘 要:鄂、豫、陕、川四省交界的内地边区,因山多林密、人口不多,明初采取了“空其地,禁流民不得入”的措施。但到明中期,这里还是酿成荆襄流民变乱。在平定变乱后,明中央决定在这里新置郧阳府、湖广行都司等机构以加强管理,并设置郧阳抚治(巡抚)来统辖,“边区”因此演化为“政区”。湖广行都司是权兼军事和行政的管理机构,在明中期设置时已呈现出新的时代特征。虽然中间有被裁撤的经历,但终因卫所事务的特殊性,湖广行都司建置一直延续到清康熙年间。从有明一代湖广行都司制度设计、运行及实效可见,作为军政管理的重要机构,都司卫所在明清时期社会秩序的调控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关键词:湖广行都司;卫所制度;荆襄流民;郧阳;巡抚
作者简介:彭勇,中央民族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 100081)
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明代都司卫所管理体制研究”(14YJA770010)
DOI编码:10.19667/j.cnki.cn23-1070/c.2018.03.016
鄂、豫、陕、川交界的荆襄地区,在传统史学的研究领域,这里的流民问题最为大家熟知,20世纪80年代以前乃至今天的通史和教科书都会对荆襄流民予以介绍和分析,把它作为明代中期阶级矛盾和社会问题日渐突出的例证。1近年来,走出阶级分析史观的学者,开始对该问题从多学科领域予以关注,或把荆襄流民纳入人口史和移民史的研究體系,2或从历史地理或环境史角度,分析复杂环境下当时郧阳地区人地关系及其对后世产生的影响。3同时,从国家层面对这一地区的治理史上看,已有学者注意到“郧阳抚治”管理模式及其特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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