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海保护区法律机制创新的理论与实践
2018-06-21檀畅
人民论坛·学术前沿 2018年9期
檀畅
【摘要】公海作为一国陆地范围之外的管辖区域,传统的保护法系均不能全面覆盖其保护的范围。当前公海的环境保护与资源集约化使用等成为国际社会间公海生态治理的高频词汇。基于这一现实考虑,本文从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伟大构想出发,全方位探究当前公海保护区法律规制的现状、法律规制存在的短板、促进其不断完善的现实性路径等现实性问题。以明确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伟大愿景指引下中国参与公海保护区法律建设与制度优化的逻辑理路及实践方向。
【关键词】人类命运共同体 公海保护区 法律机制创新
【中图分类号】D993.5 【文献标识码】A
【DOI】10.16619/j.cnki.rmltxsqy.2018.09.009
当前公海资源的利用正面临着污染源增加、跨界海洋污染、公海污染防治滞后等一系列的现实性问题。通过构建公海保护区的行政区划以实现区域内资源的集约利用及合理保护,是目前全球海洋法建设的重中之重[1]。截止到目前,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与《生物多样性公约》为代表的公海保护区规制体制的建立,标志着全球公海保护区在制度体系与操作规范等方面日趋成熟。但不容忽视的是,目前全球公海保护区内现行的制度体系与操作流程尚不成熟系统。本文正是基于这一现实考虑,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核心内涵为指引,围绕公海保护区法律机制创新与区域实践方略等现实性问题进行深入的探讨,以明晰在现行国际法框架下的公海保护区法律建设的理论基础与区域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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