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书写审美意识
2018-06-20陆扬
中国图书评论 2018年5期
关键词:美学
陆扬
审美意识是一个很难清晰界定的概念,我们可以说它广义上相当于美感,狭义上指美感之中直觉感知对象之后,经由想象,积淀升华到理性边缘的情感和理解部分,因而更具有普遍性。也可以反过来说它狭义上相当于美感,广义上则将审美观念、审美理想以及时代趣味这些社会性因素包括进来。这里不仅涉及审美意识内涵和外延的廓清问题,也涉及美感的确切定义问题。或者干脆大而化之,审美意识就把它看作美感的另一个别称。适因如此,审美意识这个术语,事实上在美学界并不十分通行,无论是在中国还是在西方。别的不说,蒋孔阳对毕生美学理论进行总结的《美学新论》,分门别类、层层推进地谈了美感的生理和心理特征,并各辟章节,分别讨论美与形式、美与愉快、美与完满、美与理念、美与关系等一应话题,甚至专门谈了“美与无意识”,然而“审美意识”却未置一词。
如此来看朱志荣教授主编的皇皇8卷本《中国审美意识通史》,应无疑问具有开拓性意义。说真的,对于审美意识这样一个你不说我还明白,你越说我越发糊涂起来的对象,下一个清晰定义已属不易。何为审美意识?该通史总绪论中,朱志荣给审美意识下了如下一个定义:
审美意识是主体在长期的审美活动中逐步形成的,是一种感性具体、具有自发特征的意识形态。它存活在主体的心灵里,体现在艺术和器物中。其中既有社会环境的影响,又包含着个体的审美经验、审美趣味和审美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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