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究戏剧剧本的文学价值和表演价值
2018-06-13卢世清
戏剧之家 2018年12期
卢世清
【摘 要】戏剧是一门综合性较强的艺术,具有极高的文学价值与表演价值,从整体上进行分析,戏剧剧本的表演价值应大于其文学价值,尤其是从艺术的传播角度与群体角度来说。实际上,戏剧剧本的创作最根本目的是为戏剧而服务,基于此,作者结合自身经验,对戏剧剧本的文学价值与表演价值进行分析,以沈汤之争为例,以供参考。
【关键词】戏剧剧本;文学价值;表演价值
中图分类号:J9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7-0125(2018)12-0036-01
在中国戏曲发展过程中,发生过一场著名的争论,其争论的双方分别是以沈璟为主的吴江派与以汤显祖为主的临川派,被人们称为“沈汤之争”。其争论的主要内容为文辞与音律的关系,沈璟主张以音乐性与音律学为主,将曲论建立在曲学品位上,而汤显祖主张以情感性与文学性为主,将曲论建立在文学品位上。
一、沈汤之争的历史背景
沈汤之争主要发生在明万历年间,发生该场争执的主要原因是沈璟对《牡丹亭》的改动。在万历二十六年,汤显祖创作出《牡丹亭还魂记》,引起人们推崇,沈璟与其他曲作家对其进行改编,并进行模仿创作,将其剧情多数延续在自己的创作中,此举引发汤显祖的强烈不满,至此引发争端。并且,由于汤、沈二人的观点不同,导致两派的学者争论不休,情况越演越烈。但在实际的争论过程中,沈璟与汤显祖并未有直接文字争论,而是在与他人书信中表现。例如,王骥德曾说过:“吴江宁协律而不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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