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季,求职“防坑”亦有术
2018-06-13
瞭望东方周刊 2018年22期
毕业证,不是你想扣就能扣
杨三喜(时评作者)
每年都发生一些应届生毕业证被扣的情况:部分学生因为考试不过关、记大过等原因无法按时拿到毕业证,多数情况是因学生没有签好三方协议被暂扣毕业证,还有部分研究生因没有完成导师交代的任务而被导师“代管”毕业证。
我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管理暂行规定》规定,具有学籍的学生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成绩及格(或修满学分),德育体育合格,准予毕业者,可取得毕业证书。法律授权高校发放毕业证的权力,是否发放,依据在于学生是否完成规定课程并修满学分、考试以及德育体育合格,其他扣发毕业证的理由都没有法律依据。
因此,学校把自身的利益与学生利益相捆绑,因学生未签订就业三方协议而扣押学生的毕业证,这是学校对自身办学质量不自信的表现,也是违反教育法规的行为。许多学校都有这样的行政规定,背后主要原因是有关部门要考核学校的就业率,就业率不高就会影响学校招生。事实上,以就业率评估招生本身就是值得商榷的问题。
将毕业证书发放与就业签约挂钩,所能得到的只会是注水的“就业率”。受到学校“逼迫”,一些并不急于就业或暂时没有找到工作的大学生就去购买假的就业三方协议。由此带来的,必然是校园生态恶化,就业率也就失去参考价值。
至于研究生方面,近来几起导师把研究生当做廉价劳动力、拖延学生毕业时间的消息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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