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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南地区歌仔戏剧团演出模式初探

2018-06-13刘丽

闽台文化研究 2018年1期

刘 丽

(闽南师范大学 闽南文化研究院,福建 漳州 363000)

闽南地区歌仔戏剧团分两类,一类是官方剧团,1956年始,闽南地区歌仔戏剧团改为国家或集体所有制,至1960年,共有龙溪地区、漳州市、厦门市、龙海县、漳浦县、南靖县、同安县、南安县、华安县、长泰县十个官方剧团。2012年1月,厦门市歌仔戏剧团改称“厦门歌仔戏研习中心”,并沿袭至今;随后,漳州市、龙海市、漳浦县、南靖县芗剧团分别改称漳州市歌仔戏(芗剧)传承保护中心、龙海市歌仔戏(芗剧)传承保护中心、漳浦县竹马戏(芗剧)传承保护中心、南靖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展演中心。一类是私营剧团,2017年7月剧种普查结果显示,漳州地区私营团体数量66家,民间班社数量为41个,厦门地区国有剧团2个,私营剧团10余个。这些剧团,主要活跃在漳州、厦门、龙海、漳浦、南靖、长泰、平和、华安、南安、角美、海沧等地。笔者进行田野调查后,归纳出五种演出模式,业务演出(以娱神酬神为主)、小剧场演出,属于营利性演出;竞技演出、公益演出、交流演出三种演出模式,则属于非营利性演出,以官办剧团为主。

一、业务演出:戏金是生命线

在闽南地区,官方剧团以承办业务演出提高薪金增加收入,对于私营剧团来说,戏金谓其“生命线”,是其得以生存下去的唯一保障,也是演职人员喟叹的“养家糊口”之必要途径。因此,官方剧团与官方剧团、官方剧团与私营剧团、私营剧团与私营剧团之间,都存在着不同程度的竞争,戏金价格与其表演实力、演员数量呈正比,如2016年2月22日始,在漳州前山村演出一周的芳苑芗剧团,每晚8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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