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周王室“匹嫡”现象探析
——以春秋时期为中心
2018-06-08牛钧鹏
商丘师范学院学报 2018年7期
牛 钧 鹏
(青海师范大学 人文学院,青海 西宁 810000)
西周在“亲亲尊尊”的精神下形成的以嫡长子继承为中心的宗族组织法,在解决权力、财产的继承与分配问题方面,稳定了社会统治秩序,使西周的王位得以依序传承。平王东迁后,国号虽未变,但王室的力量与体制已与西周大相径庭,“王室之尊,与诸侯无异”[1]251。原有的社会秩序难以为继,以致王室衰微、诸侯力征、戎狄入侵、天下大乱。此时,周王室名义上仍是姬姓大宗、天下共主,但在事实上已无力管束诸侯。除王畿之地缩小、财力匮乏等经济因素外,究其根源,与以嫡长子继承为中心的宗法制度无法顺利执行有重大关系。剖析王室中四次嫡庶争位事件,皆因幼庶受宠而出现的“匹嫡”现象所致,其引爆的烈度一次比一次严重。
一、春秋时期东周王室的世系传承
有关春秋时期周王室的世系传承,《史记》中的《周本纪》《十二诸侯年表》等史籍都尝述及,但所述分散,清儒姚彦渠在《春秋会要》将这些史事进行了整理归纳。为便于观览,将王室世系列举如下:

世系传承关系在位时间“匹嫡”事件概况平王名宜臼,幽王子。其四十九年为鲁隐公元年,在位五十一年。

续表

续表
周代宗法制度以嫡长子继承为主流,对嫡庶长幼的甄别尤为严格。春秋时期,周王室历经十二代十四传,其中有十二传为常态的父死子继,非常态的兄终弟及有两次,即八、九世的匡王与定王以及十三、十四世的悼王与敬王。匡王在位仅6年,其弟瑜继立为定王,史料中没有发现八、九世的匡王与定王争位作乱的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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