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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村干部经济活动中容易犯哪些错误

2018-06-07梁凤敏

农村财务会计 2018年6期

□ 梁凤敏

前年以来,笔者连续两年参与市纪委对基层的直查直纠行动,查纠围绕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查纠的主要办法是审计农村账簿,包括站所账簿和村集体经济组织账簿。通过8个多月对5个县市区14个镇街80多个村庄的审计,共查纠出镇村干部违法违纪案件30多起,违法违纪金额160多万元。那么镇村干部在镇村级经济活动中容易犯哪些错误,这些问题又是怎么发现的呢?

一、镇街双管单位干部以收刊物款的名义在村庄收赞助费

查某站所支出单据发现:该单位逢年过节有大额整数“办公用品”发生,发票有背书,“**村300”“**村500”字样,开始以为是逢年过节给村庄干部送礼。再细查收入票据,发现有收取村庄“刊物费”3000—15000元问题,各个村庄收取数额不一样。凭工作经验,笔者判断该款项肯定不仅仅是“刊物费”,再仔细核对上述支出项目,发现刊物费收取多的村庄支出背书的数额也大,而且有一定规律。后经调查,不出笔者所料,该站所一把手私自到村庄拉取赞助费,根据收到数额的多少,给他们相应的回扣,收到的赞助费作为站所的小金库。该所长被党纪处分。

再者,大量的村庄逢年过节有大额整数“办公用品”“礼品”发生,没有明细,没有说明,这些大都是送礼、处理关系的费用,若数额过大且当事人说不明白,都极易把自己拉入违规违纪的道路上去。

二、村庄以发小麦直补款的名义发放零工工资,套取国家资金

笔者对某镇小麦直补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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