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房地产去库存应着重把握的几个问题
2018-06-04马先标
中国房地产·市场版 2017年2期
马先标
房地产去库存,总体上属于政府体系主导的宏观调控,因而,在制定和实施去库存的相关政策中,应着重把握如下几个关键问题,做好顶层规划和顶层设计。
一、因地制宜地贯彻“政市协调”的政策制定与实施原则
“一、三、四”式的泡沫理论分析框架表明,国内部分特大型城市的房地产存在巨大泡沫,几乎处在系统性风险和区域性风险之中,因而这类地区的去库存政策,可采取金融风险、经济风险阶段的直接干预方式。不过,一些未进入金融风险、经济风险阶段的三四线城市或城镇,直接确定降低商品房价比例,或直接干预商业性房企兼并的做法,或者将低收入群体房困问题置于商品化、市场化轨道的做法,需要调整和扭转。在房地产正常发展的背景或环境下,始终需要坚持“政市关系协调”的政策制定与实施原则:一方面,市场机制本身可以调节商业性房地产的库存量,因而在这个领域,政府的作用是创新完善法律法规和政策,促进市场机制顺畅地发挥作用,而不是代替市场的直接干预方式;另一方面,对进入金融风险、经济风险阶段的房地产领域,可以强化政府有形之手的直接干预和直接调控。
二、分类实施精准的住房购租公共政策
的确,农民工在老家的房子带不进城市,而成为新的无房户。不过,有一些农民工的收入超过城市户籍的白领阶层,在农村还有可观的收入和财产,不是中低收入群体,也就不属于公共住房或保障房政策援助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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