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学业质量评价标准》的公共参与素养培养初探
2018-05-21李碧影
新课程(中学) 2018年3期
李碧影
(广东省广州市第六十五中学)
广州市研究室组织编写的《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业质量评价标准(思想品德)》以下简称《学业质量评价标准》是广州市一线教师实施思想品德教学的有效参考书。它是以《义务教育思想品德课程标准》为依据而研制的,设计思路体现要求初中阶段的学生需要进一步学习正确处理与自我、与他人和集体,以及与国家和社会的关系,遵循了基于学习内容,关注学生体验的学科能力标准为主,体现学科素养的培养要求等原则研制,是连接课程标准与学科教学实践的桥梁和纽带,在课堂教学中发挥着导向作用。教师基于《学业质量评价标准》实施公共参与素养培养的教学符合课程标准的要求。
一、基于学业质量评价标准教学和公共参与素养的含义
基于学业质量评价标准的教学,就是教师根据《学业质量评价标准(思想品德)》对学生规定的学习结果来确定教学目标、设计评价、组织教学内容、实施教学、评价学生、改进教学等一系列设计和实施教学的过程。什么是公共参与?国内学者李艳霞认为,“所谓公共参与就是指公民通过合法的途径与方式,以政治社会生活主体和客体的双重身份直接或间接参与、影响公共事务的过程。”公共参与素养由三个方面构成,即:公共参与意识、公共参与知识和公共参与能力。有关研究者指出:素养=(知识+能力)态度,态度是用乘方来连接知识与能力,素养是“可教、可学”的,是经由后天学习获得,它可以通过有意的人为教育加以规划、设计与培养,是经由课程教学引起学习者长期习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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