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年前陈佩斯状告湖南媒体的背后故事
2018-05-21祁彪
民主与法制 2018年18期
本社记者 祁彪

>> 喜剧明星陈佩斯 视觉中国 供图
三十年前的1988年,对新闻界来说是不平凡的一年。当时的新闻界因为响应国家号召,加强了舆论监督,而频频被人告“侵权”“诽谤”。据统计,仅1988年,状告新闻单位和记者的事件就达300多起,放在依法治国的今天,这也是个惊人的数字。
而在这300多起案件中,陈佩斯状告湖南广播电视报的名誉侵权案,无疑是最具轰动性、引发关注最广、讨论最多的一起案件。
从1988年陈佩斯起诉至1991年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这起持续三年的名誉侵权案,在三十年后的今天,对于新闻开展舆论监督报道、公民依法维权乃至司法公信力如何树立,仍具有借鉴和参考的意义。
《陈佩斯跑了》缘何成了爆款文?
如果那个年代就有微信公众号,《陈佩斯跑了》这篇由湖南广播电视报发表、署名“布董味”的文章一定会是一篇爆款文,轻轻松松“十万+”。
而这篇爆款文的诞生,背后是陈佩斯与湖南方面因演出合作而发生的种种不快。
根据法院查清的事实,事情经过是这样的。湖南电视台、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湖南分会、湖南电视艺术家与企业家联谊会三家计划于1988年5月25日晚主办一个以改革为题材的名为“大潮颂”的电视录像专题晚会。晚会等备组委派王小霖(湖南电视台专题编剧、晚会导演之一)到北京去请陈佩斯来参加晚会。
1988年5月23日,陈佩斯应湖南电视艺术家与企业家联谊会、湖南电视台联合举办的《大潮颂》晚会剧组的邀请到达长沙,准备参加25日晚上的演出。然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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