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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民族音乐创作中的“意韵”形态

2018-05-14付鹏

北方音乐 2018年2期
关键词:形态民族音乐创作

【摘要】民族音乐作家在创作音乐的过程中,可以通过在音乐作品中的民族化意象来表达自我的心理活动,以及在创作过程中的思想和创作意象。为了充分了解“意韵”形态架构在民族音乐创作过程中的重要作用,本文对此提出“意韵”形态架构部分在音乐创作中存在的重要意义, 为民族音乐创作的研究提供理论基础,从而保证中华传统民族音乐的经久不衰,拥有更为持久、更为鲜活的生命力。

【关键词】民族音乐;创作;意韵;形态

【中图分类号】J607 【文献标识码】A

前言

在民族音乐创作过程中,“意韵”形态的架构过程是创作家在创作过程中一个十分关键的部分。作曲家的心理活动以及思想感情、所接受的教育、人文环境等均可通过民族音乐创作过程中的“意韵”形态架构表达出来,并且在创作过程中,需要将民族的生活习惯、宗教信仰,以及人文环境等进行全面的表达和阐述,才能将民族音乐表达得更加充分。本文针对作曲教学中的民族意识、民族音乐创作中“意韵”的特点、关于民族音乐创作中“意韵”存在的问题、民族音乐创作中的“意韵”形态的构建、“意韵”的根与源、“意韵”想象的范向性与具向性,以及创造中的不同概念等进行了分别阐述,最后借助于民族之路进行全面总结。

一、作曲教学中的民族意识

在艺术作品的创作过程中,创作者会根据自我的理解在作品中融入自己的思想感情,在作品中融入了以前所没有的元素,增加了創作的原创性,提高了作品的生命力和感染力。然而,在如今的教学过程中,存在着一些学生在创作过程中不能把握特定的风格,往往只是按照名曲作家的风格或套路去模仿临摹,这样形成的作品便会失去意味。这种现象的存在说明老师在对学生的指导上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梳理和更新问题,充分引导学生,及时更新传统的教学观念。只有创作者将其所在的文化特色、生活习惯、审美取向等民族文化充分融入到艺术作品的创作中,才能使得作品获得更为长久的生命力。关于体现音乐艺术作品的民族化问题,在前人作曲家中可以发现:历代作曲家们都很注重中国音乐元素的融入,在创作音乐作品时最大程度地体现“中国化”,保证中国现代音乐能够不受未来外来因素的影响,充分体现中国作曲家的创作和思想感情,而且根植于本土文化传统。

(一)在民族音乐创作中民歌旋律音调的应用

民族歌曲中的旋律音调在整个音乐创作中占据了相当重要的地位,是整个音乐创作的灵魂,是音乐创作中最丰满的事物。一个民族不同的地区、不同的时代,在不同的创作家创作过程中都会创作出独特的民歌旋律,从而具有独特的韵味。

(二)在民族音乐创作中民族节奏节拍的合理使用方法

节奏节拍是由声音和动作组成的音乐组合。民族音乐的节拍会因民族的不同和地域的不同形成不一样的发展方向,例如,非洲的是奔放的节奏,印度的是轻快的节奏等。在音乐创作中,民族节奏节拍起到了一种促使音乐作品的形态、结构和内涵特征形成的作用,使民族音乐更具特点。因此,民族节奏节拍是民族音乐创作中较为广泛的一种民族音乐形式。

(三)民族风格和民族歌词在民族音乐创作中的运用方法

在整个民族音乐的创作过程中,单纯依靠旋律音调和节奏节拍是很难做到如今的作用的。因此,需要民族风格和民族歌词在这其中起到了关键的作用。民族歌词和衬腔可以起到画龙点睛的作用,能够明显减少民歌和群众之间的关系。歌词的作用在不同地域之间更能起到如此的作用,不同地区的人们由于不理解某些地区的词语,某些歌词的衬托可以帮其更好地理解歌曲中含义。

二、在民族音乐的创作过程中“意韵”形态架构的主要特点

民族音乐创作中“意韵”形态架构在形成的过程中具有广泛性、具体性和其发展的特殊性,这对于了解整个民族音乐创作存在的问题具有很好的指导性,从而帮助我们深刻地了解其中存在的问题,更好地解决问题,实现民族音乐创作的良性发展。

(一)在民族音乐创作中的“意韵”形态架构具有广泛性和具体性的特点

在民族音乐创作过程中,创作家应当掌握“意韵”形态架构中的主要层面包括:一是创作家应对民族音乐作品中的“意韵”形态结构有充分的了解;二是关于“意韵”形态结构的特点,创作家要有更深层次的理解。在我国不同地区的民族音乐创作中,“意韵”的形态在架构过程中具有广泛性和具体性的特点。广泛性是指不同的作曲家在不同的时代环境、不同的地区发展等条件下创作出不同的“意韵”的形态架构;具体性是指民族音乐创作者在创作歌曲的过程中,应当更加细致化管理,这样更有助于民族音乐的长久发展。在一部音乐作品中,我们能够见识到“意韵”形态架构的具体性特点和广泛性特点,这有便于我们在今后的创作中能够充分将这些特点融入自己的作品中去。

(二)在民族音乐创作中的“意韵”形态架构的特殊性

民族音乐创作中“意韵”形态架构在发展过程中具有其特殊性,主要是体现在其“意韵”来源的特殊性上,“意韵”的来源应当具有创新性,在创作过程中需要融入民族精神、时代精神,才能有助于民族音乐中“意韵”的不断优化。这就要求创作者能够在实际生活中不断发现、不断探索,提升思维创新能力。

三、“意韵”形态架构在民族音乐创作过程中的形成过程

民族音乐创作中的“意韵”指的是在音乐创作过程中超越表象而具有的一种更深层次的韵味和意韵。在音乐作品的创作过程中,首先需要创作者确定作品的整体风格和作品韵味,从而才能确定作品的旋律、节拍、律节等具象艺术形式的充分表达。在作品的创作中,创作者应当利用自身的综合素质和所学习的艺术知识,并且在创作过程中将创新思想融入到作品中去,不断发展,不断创新,从而形成具有更深层次的艺术内涵。

(一)“意韵”形态架构会随着作品的不同创作时间而发展

民族音乐在不同的时代随着政治、经济、文化的变化而变化,在我国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改革创新的大背景下,音乐作品也在不断地发展。同时,在民族作品中所表现的“意韵”形态架构也不尽相同。即使是在同一年代下,对于不同事物的选择仍然会影响“意韵”的结构特点。

(二)“意韵”形态架构会随着作品的不同创作内容而发展

民族音乐作品中的“意韵”的形态架构是通过整个音乐作品的内容和演奏方式等来表达的。在民族音乐的创作过程中,创作者会通过用独奏方式、合奏方式以及重奏方式等来表达音乐作品的思想情感,并且通过不同的乐器选择,不同的组合方式,或者不同的演奏方式等对作品的表达力度产生不同的影响,从而影响整个民族音乐作品中“意韵”形态架构。同时,创作家在民族音乐的创作过程中会在自己的思想情感中加入适当的具体想象,从而为创作者提供情景意韵形态的架构基础。在民族音乐的创作过程中,创作家需要有丰富的生活经历,能够对事物进行充分的表达和描述,并且需要创作者有较高的音乐素养和音乐感悟,能够在音乐中发现更多的创作思路,能够通过丰富的音乐选择,在不同时代和不同的作品内容中表达其音乐“意韵”形态架构,向大众展示民族音乐的特点和时代的精神。

(三)“意韵”形态架构会随着作品的不同创作地域而发展

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大融合的家庭,在不同的民族中,不同的地域里,生活着不同的民族,存在着不尽相同的民族生活习俗和民族语言等,形成不同的民族音乐和不一样的民族音乐文化。为了迎合大众的口味,在民族音乐创作中,应当充分把握不同地域发展中民族音乐多样性的特点,使民族音乐实现个性化和多元化发展,在不同地域不同民族中尽量受到大众的欢迎,从而促进各个民族的音乐实现更为长久的发展。例如,深情、嘹亮的地域歌声特点一般属于西藏地区,柔情、悠扬的地域歌聲特点一般属于湖湘地区,因此,要十分重视在不同地域发展中的民族音乐创作特点对作品中的“意韵”形态架构的重要影响。

四、“意韵”形态架构在民族音乐创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民族音乐创作中所指的“意韵”形态架构既包括民族音乐作品中的作品观念,又包括民族音乐作品中的意识形态。其中,“意”是指创作过程中的特定指向,“韵”是指在创作过程中的特定风格和特定情韵。综合来将,“意”是要创作者在创作过程中准确把握语言的表达,准确掌握语境的表达;而“韵”是要求创作者能够引起听众的共鸣,在作品中传达出“可感受却很难充分表达”的东西,我们可以称之为“韵”,即作品的核心和灵魂。

(一)对“意韵”的认识和了解不到位,从而影响“意韵”形态架构的进一步开展

在音乐作品的创作过程中,未能正确分析“意韵”的形态架构,对“意韵”形态架构的认识和理解存在偏差,这就使得创作者在创作过程中未能通过“意韵”形态来充分表达自我的真正思想情感。在民族音乐风格的形成过程中,不仅是创作者个性和思想情感的展示,当然也受到创作者所处的地理环境、人文环境、宗教信仰、生活方式、社会形式等多种因素潜移默化的影响,从而造就了作曲者的作曲风格和曲风韵味。大众所接受的音乐曲风风格也因此具有规律性,随着一代又一代的作曲家长期的影响以及历代的传承和发展影响,形成了一种固定方式的传承和继承,形成了一种相对稳定的韵律形态结构,这也是大众对整个民族音乐韵味的传统认知,创作者们根据这种“可感受但又不能具体指明”的规律韵律形成了一套适合大众的民族音乐“意韵”形态架构。

(二)在民族音乐创作中,艺术的文化传播特点并没有在整体的音乐作品中尽可能地表达

大众对音乐韵味的认知存在一定的规律性,但创作者在民族音乐创作中“意韵”的形态架构却未能跟随大众的审美,这就可能使得音乐作品的“意韵”形态架构不能代表大众。这样就会出现创作者对“意”的把握程度不够明确,使得整个音乐作作品中的“韵”失去大众化,使得创作者创作的“意韵”形态架构脱离现实社会和人民对音乐作品的学习、欣赏和理解,也不利于民族音乐的长久发展。

五、“意韵”形态架构的开始与发展过程

在我国民族音乐发展过程中涌现出一大批相当出色的老一辈民族音乐作家, 如萧友梅、黄自、赵元任等,他们在民族音乐创作过程中一直秉承着自己的理念,即按照自己的“意韵”形态架构进行音乐创作。这些老一辈音乐作家,他(她)们大多有过国外的教育经历,在西方的音乐教育中,他们不断吸取其中的精髓,不断提高,具有相当丰富的作曲技巧和作曲经验,更重要的是他们的创作风格并没有被西方的作曲特点所彻底影响,而是能够矢志不渝地坚持中华民族的特色。这些优秀的老一辈作曲家明确自己的根和源,能够明确自己属于哪里,来自哪里,应该为哪里服务,这是我们后一代的年轻作曲家应当学习和借鉴的,也是我们在民族音乐创作过程中值得去反思的地方。

民族音乐的创作是来源于生活但又高于生活。在生活中,观察生活中的不同层面,吸取“意韵”的成分,使得创作者能够理解其中的深刻道理,使自我的心灵得到升华。创作者在学习过程中,能够将其内涵更充分地向外延伸,综合各个民族之间的文化差异、地域差异、语言差异,创作出能被广大听众欣赏的民族音乐作品。由于不同的地区、不同的民族等,会造就不同的语言文字和不同的文化,这也就出现了不同的音乐创作理念。在音乐审美上,不同民族拥有不同的标准,因此会形成与本民族特色、生活和内涵相符的音乐创作特点,并随着一代又一代相传,逐渐演变成一种固定化、模式化的音乐语言表达。而且还可能存在的是,一个民族会不接受另一个民族的音乐形态、音乐审美等,因此很难达到预想的民族的、地域的独特味道。

六、在“意韵”形态架构形成过程中的想象的范向性与具向性特性

民族音乐作品自身的特点在“意韵”的形态架构上有“范向性”与“具向性”两大特点。“范向性”是指在感应上作曲家对创作作品的创作理念的多重性和多向性,也就是指作曲家在创作过程中对整个“意韵”形态架构的认知和取向的不同。不同的创作家会因地区的差异、民族的差异、场景的差异和歌词歌曲的差异等,从而导致其对音乐“意韵”形态架构的理解和想象都不相同,这是因为即使是在同一民族中,仍然存在着地域的细分、族群的细分而造成的音乐形态的细分,以及不同创作者因其所接受的不同教育造就了其不同的思考方式。对于作曲家而言,“意韵”形态架构的“具向性”是十分重要的。首先,它可以将音乐作品中的内容、民族、地域、场景和情景元素、民族元素、地域风格等体现出来,而且,音乐作品中的思想情感和风格形态也可在这其中表达出来;其次,可以用于把握人物的性格气质和韵味形态,从而使观众产生一种“感同身受”的真实体验。“具向性”的韵味也正是体现于此,能够将人物的喜怒哀乐等都表现于此,并产生共鸣,这也是民族音乐创作过程中的趋向性的体现。

对于民族音乐而言,各个国家、各个民族都有自己的“意韵”形态架构,这其中可能包括抒情的、活跃的、爱恋的、欢乐的、深沉的等。人类的许多思想情感可以通过在音乐作品的创作和欣赏过程中表达出来。我们可从老一辈的音乐作曲家的作品中感受到创作者的不同情感。不同的地域风格会把听众带入到一个不同的风情中去,让不同国籍、不同民族、不同肤色的民众能够感受音乐中创作者所表达的思想情感。具体到每个作品中所描绘的地域、民族等,使听众在音乐作品的描述中领略作品中的“意韵”形态架构。例如,捷克的斯美塔那在《我的祖国》中的悠扬旋律,使听众在欣赏音乐的过程中去想象和感悟东欧美丽的风光、广阔的原野、雄峻的山川以及壮美的河畔。我国的老一辈艺术家马思聪先生,在《思乡曲》中同样用优美和谐的曲调,在欣赏旋律的过程中,可以想象祖国的大好河山,同时也表现了老先生对祖国故土的无限热爱和怀念,缠绵且悠远的音乐曲调使我们充分理解和感受艺术家当时的思想情感。欧洲的贝多芬在《英雄交响曲》中通过对欧洲民族英雄的充分描述和具体描绘表达了对这些人物的无限热爱和崇拜之情。我国的老艺术家辛沪光在《嘎达梅林》中通过对“嘎达梅林”式的蒙族民族英雄人物具体化描述以及气质方面的渲染,将听众带入了身临其境的感觉。民族音乐作品中“意韵”形态架构是根据作曲家的民族生活、文化层面、精神层面以及不同事物的特点指定的变化而变化的,以其为重要基础,不断发挥、不断创新,从而完成民族音乐的创作。

七、在民族音乐创作中的“意象”和“意韵”的不同发展阶段

创作者在进行作品创作时,首先需考虑作品内容的风格定位,其次是创作技巧、方法和手段等。民族音乐创作者在整个创作过程中,要在具有一定的创作意图基础之上根据自身的生活经验、经历、所受的教育程度以及对于各民族音乐的不同印象为基础,融入自我的不同感受,进行再次的组织,通过不断的自我组装,从而创造出新的艺术形象。这一过程中涵盖了在整个民族音乐创作过程中的的创作理念和萌动过程。各个特定环节包括:作曲家所在的地域的特点、生活的民族的特点,以及所处的不同情境的设定等环节,缺失任何一个环节都是不完整的。“意象”是指在头脑中意境存在的并随时可能会把事物转化成艺术形象的一种意识,而“意韵”在需要在“意象”构成之前就确定和完成的。

(一)内容形式上的选择

民族音乐作曲家在对所要完成的作品的前期设计中,应当考虑很多方面,包括:在作品中想要表达内容、采取的题材方式 、作品题材的规模以及作品的表达形式等。在大型乐曲方面和中型乐曲方面,都存在着多种组合方式。种种这些都是民族音乐作曲家在确定创作内容之后在自身音乐素养的基础之上通过“意韵”的形态架构的基础之上完成的,因此,最终的结果会因作曲家的不同而不同,这也就使得不同的音乐作品中会出现对“韵味”形态架构的不同理解和诠释。所以,在音乐作品的创作过程中个,可以同类同意,但不可同形同类,内容会决定其作品的形式,不同的形式会通过影响“意韵”形态架构影响音乐的作品质量,“意韵”形态架构又可以进一步影响音乐作品的最终表象。

(二)属性上的选择

一部优秀的民族音乐作品需要选择正确的“意韵”形态架构,根据民族生活习惯、民族民风定型、民族的不同语言从而选择不同的音调元素、不同的节奏元素以及不同的旋律特点等,并且在创作过程中,还需要作曲家构建与之相符的意象图谱。我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孕育了不同的民族文化、不同民族语言,自然产生了不同的民族音乐表现形式和风格特性。其中,蒙古族的民歌舒展、辽阔、粗犷,维吾尔族的民歌热情、奔放、豪放等。民族音乐创作者在民歌创作时会更多地抒发对新生活的喜悦极及对家乡的美好祝愿,从而感受到各民族对祖国和家乡的一片深情与热爱。

(三)地域属性上的选择

在民族歌曲的创作之初,最开始影响的因素是地域的不同。地域之间的差异会造就民族曲风的显著差异,西北高原的音乐风格和江南汉族的音乐风格迥然不同。因此,作曲家在作曲过程中,要充分考虑这一区别,更准确地捕捉到与之相匹配和一致的音乐风格。

(四)情景描绘上的选择

民族音乐的表达是抽象的,其情景的描绘也是难以用语言表达的。但在音乐的创作过程中,其包含着作曲者的生活体验和积累。因此,创作者在创作过程中,会把自己设身处地放到这个情景之中,将“意韵”和“意像”具体化,更加生动形象地呈现在听众面前。

(五)时代背景下的选择

不同的时代背景深刻地影响着创作者的创作思想,一个民族在不同的时代背景下有着不同民族灵魂,存在着不同历史时代,不同政治、经济、文化与人文色彩,以及不同时代下的人物性格等。所以,在创作过程中,需积极迎合新时代的额观念和新时代的眼光,加以运用创作手法上的创新,从而向外界展示新中国,民族音乐作曲家的气概和风姿。

八、在进行民族之路发展的过程中,发扬扬民族之“韵”的精神

中华民族建设之路的一个重要步骤就是要充分发扬和宣传民族精神和民族文化。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是古人留给我们的宝贵财富,是我们传扬民族文化、振兴民族大业的核心领导精神。中华民族音乐如果想在世界民族音乐界有一定的地位,就必须要以中华民族精神为重要根本,在原有的基础之上去其糟粕,取其精華,在传统文化的基础之上实现不断创新和发展,能够赋予传统民族音乐作品新时代的民族精神,并能够体现在民族音乐作品的“意韵 ”形态架构上,从而助推我国的民族音乐走出国门,走向世界,有更多的人能够了解我国的传统民族音乐。

因此,在民族音乐的创作过程中,应当充分结合时代发展的多重性、多元性和包容性,在层次上结合不同音乐元素,在形式上综合蕴含,用不同的音乐表演曲目。使得民族作曲家秉承“民族性”意识,在其生长条件、生活条件、生活阅历、所受教育程度、自身素质等的综合影响下,把民族音乐创作升华为一种更高层次的“民族感情”和“民族气节”,这样才能使民族音乐创作拥有更加长久的生命力。

九、结语

中华民族拥有深厚的民族文化,这些优秀的民族文化在民族音乐的创作过程中起到了深厚的影响作用。在音乐创作过程中,民族文化会发挥重要的作用,从而达到丰富音乐创作中“意韵”的作用。作曲家在音乐创作时,主要的组成部分包括民族定向、曲风定向、风格定向以及对这些的思考,它既包含到了作品的形象又表达了作者特定的心理活动。因此,在作家创作过程中,作曲家所受到的民族生活中的习惯、宗教信仰以及所处的环境等都会在其创作的作品中有所体现,这些都潜移默化影响到作者,从而融入到作者的作品中去。这一关键部分是作曲家完成作品的必经之路,是作曲家通过作品中表达思想感情的最有利部分,将其称之为“意韵”形态架构部分。 民族音乐家在进行音乐创作时不能一蹴而就,音乐作品中的“民族性”和“意韵”的形态架构也是很难从一开始就达到的,这就需要创作家在自身的生长环境、自身所接受的教育条件,在生活的磨炼、经验、阅历以及长期对整个民族情怀和意识的不断培养中积累而来。将音乐创作的民族性和时代性充分融入到其中,并且结合时代的创新性,这更是这个时代下创作家的责任使命。作曲家创作的作品在立意上必须具有鲜明的民族特色,否则将是一个没有灵魂的实体,必然会被历史淘汰,不能被人们所记住。縱观如今的民族音乐教育,可以发现一个明显的问题,就是缺少对音乐作品中“意”的部分掌握和对“意韵”的整体性把握,这也是需要我们反思和解决的问题。作曲家受到的知识教育和民族气节都将在其创作的过程中充分融入到作品中去,这也是每个伟大音乐作曲家的优良品质,从而才能进一步地保证民族音乐的经久不衰,在历史的长河中历久弥新,拥有更为持久、更为鲜活的生命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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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姜涛.论民族音乐创作中的“意韵”形态架构[J].赤峰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5(1):222-223.

[3]张熙莹.论民族音乐创作中的“意韵”形态架构[J]. 音乐大观,2012(07).

[4]李芳.探析民族音乐创作中的“意韵”形态架构[J]. 音乐创作,2016(06):137-138.

作者简介:付鹏(1961—),男,汉族,云南屏边人,毕业于云南艺术学院,本科,副教授,研究方向: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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