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信息公开对公共产品供给的影响
——来自CLDS的经验证据
2018-05-10梁城城
财政科学 2018年3期
梁城城
一、引 言
农村村务信息公开直接关系到农村居民参与公共决策和维护自身权益。一方面,村委会作为地方自治机构,其行为直接影响到农民的公共福利。与农民相关的公共福利很多,包括公共教育、公共医疗、社会保障以及基础设施建设等等,这些都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到他们的收入水平。为了确保农民的公共福利不受到损害,村委会应接受农民的监督,而信息公开是保证农民有效监督的必要保障。另一方面,农村财政作为公共财政的一部分,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是其基本目标之一。而我国要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其关键在于提高农村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从而缩小农村与城市之间公共服务的差距。“公共服务均等化”是在2007年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但实现该目标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仅需要财政投入的支持,也需要农村居民自身的监督,以确保财政资金落到实处。
长期以来,部门间公共品供给配置的城市偏向和各部门公共品需求在城乡二元结构下追求利益最大化,共同导致了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不足(高彦彦等,2012)。然而,农村公共产品具有临时性、阶段性和分散性等特点,地方政府很难有足够的财力提供所有的公共产品(董磊明,2015),公共产品的不足不仅会降低农村居民的福利水平,也束缚了农村的劳动生产力(赵永建,2012),因此需要通过村务信息公开等内生机制发挥相应的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所以关注农村公共品的提供问题也显得十分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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