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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

2018-05-05鲍颖

青年时代 2018年9期
关键词:乐教傅聪傅雷

鲍颖

摘要:《傅雷家书》是我国文学艺术翻译家傅雷及夫人1954-1966年间写给孩子傅聪、傅敏等的家信摘编,书中体现了对傅聪的家庭教育蕴含着儒家兴于《诗》,立于礼,成于的乐教观,对当下艺术教育仍有诸多启示。 关键词:《傅雷家书》;艺术教育 初读《傅雷家书》是在上世纪八十年代末。阅读文字所留下的依稀的印象是父子间对音乐的探讨。二十余年过去,此书的出版也历经了生活-读书-新知三联出版社的五个版本和新世纪以来辽宁教育出版社和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的一版再版,它的影响力已无需赘言。随着自己从对音乐感受和认识的提高及对当下社会变化发展的思考,越来越意识到《傅雷家书》中所蕴含的丰富的教育内涵,尤其对音乐教育的启示,值得一再言说。 《傅雷家书》中主要收录的是1954年1月18日至1966年6月3日期间傅雷夫妇写给儿子傅聪、儿媳弥拉和次子傅敏的家书,另在附录中收有傅聪于1965年5月18日写给父母的家信和傅雷致杰维茨基的十四通信件。再读此书,不仅深为傅雷在文学、绘画、音乐等各个领域通今博古的极为深厚的艺术造诣所叹服,更为文字中流淌的父母对子女的殷殷深情和傅雷极强烈的自我反省精神所震撼。此书的价值如同楼适夷在序中所讲,“这是一部最好的艺术学徒修养读物,这也是一部充满着父爱的苦心孤诣、呕心沥血的教子篇”。但还不仅与此,读此书,宛如和一位精神上的父亲在做心灵的交流,让人在沉思中琢磨做人的道理,人生的理解,爱情的内涵,婚姻的意义,以及文化修养和处世艺术等等。书中处处闪耀着智慧的光芒,时时给人以深刻的开导,其中贯穿始终的是关于做人、修养以及学问的关系实为一体的思想,体现了儒家乐教体道的“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的终极思想。 傅雷在1955年3月21日给儿子傅聪的信中写道:“我始终是中国儒家的门徒”。在傅雷的一生中无论从其取的各式笔名,亦或他书写的艺术与人生相契合的人生之路,甚而在他所处特殊历史年代对己命运的选择都体现了深蕴其身的儒家思想。傅雷在其写于1957年的自述中讲其对傅聪“从小给他的儒家教育”。而《傅雷家书》中体现的对傅聪的家庭教育更是践行着儒家的乐教观。 “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语出《论语-泰伯》。现存对此语最早的注释是何晏《论语集解》所引包咸的《注》:“兴,起也。言修身当先学《诗》。礼者,所以立身。乐所以成性。”邢呙《疏》:“此章记人立身成德之法也。兴,起也。言人修身当先起于《诗》也。立身必须学礼,成性在于学乐。不学诗,无以言。不学礼,无以立。既学诗礼,然后乐以成之也。”我国古代的教育以音乐为中心,到了孔子,他在夏商周三代“六艺”教育基础上,提出了“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的乐教观。孔子的乐教观是孔子教育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孔子为核心的儒家思想对乐教的重视及对乐教理论的发挥,为中国古代教育充分运用艺术及美感形式奠定了稳固的基础。徐复观先生曾在文章中写道:“孔子对于音乐的重视,可以说远出于后世尊崇他的人们的想象之上,这一方面是来自他对古代乐教的传承,一方面是来自他对于乐的艺术精神的新发现”。这新发现就是“艺术,只有在人们精神地发现中才存在”。这新的乐的精神,即音乐对个体生命人格具有一种化成、提升与超越作用,表现在孔子“成于乐”的思想里,也是孔子乐教观的重大理论价值所在。 孔子作为儒家学派的创始人,不仅是一位伟大的思想家、教育家,同时也是一位伟大的音乐家。他重视乐教,积极提倡音乐,是基于自己丰富的艺术实践和深厚的艺术修养——弹琴、鼓瑟、击筑、咏歌,无所不能,艺术鉴赏品味也少有人能企及。孔子乐教的对象是人,乐教的目的也是人,乐教的根本在于育人。孔子在自己学乐的过程中探索并关注“成于乐”的人格主体。《史记孔子世家》称“孔子学鼓琴于师襄”,并详细记载了孔子学乐的情况: 孔子学鼓琴师襄子,十日不进。师襄子曰:“可以益矣”。孔子曰:“丘已习其曲矣,未得其数也。”有间,曰:“已习其数,可以益矣。”孔子曰:“丘未得其志也。”有间,曰:“已习其志,可以益矣。”孔子曰:“丘未得其为人也。”有间,有所穆然深思焉,有所怡然高望而远志焉。曰:“丘得其为人,黯然而黑,几然而长,眼如望羊,如王四国,非文王其谁能为此也!”师襄子辟习再拜,曰:“师盖云《文王操》也。” 从“习其曲”、“习其数”到“习其志”、“得其为人”,不仅体现了孔子的学习态度,而且体现了习琴的几个不同的感知阶段。学习音乐,不只是单纯的掌握乐曲的技术,对琴曲内涵有一定感知,在两者基础上对音乐实质的领悟,更重要的是将人格精神融会于乐曲之中,“有所穆然深思”,“有所怡然高望而远志”,在乐曲中贯注饱满的主体人格精神,这即为孔子所认同、追求的学乐之道。从技术到深入音乐的精神内涵,然后与这种精神内涵融为一体,进而达到完善的人格,“得其为人”,“成于乐”,既是孔子学乐的目的,也是孔子乐教思想的出发点。 傅雷为我们所熟知的身份是翻译家,除了文学翻译,其在文学创作、文学评论、音乐艺术上皆有不凡的成就,而可能最让他本人认同的角色,是美术批评家。西方的音乐、绘画、建筑和艺术理论,中国的诗、词、曲、赋、书法、碑刻,他都有细致的品鉴和深入的研究。在他整个的艺术思想,及其艺术活动实践中,始终贯穿着艺术主体观,即突出艺术的主体性,强调主体性价值,将艺术实践创造与主体的不断升华密切联系起来。在傅雷的眼中,“人的”观念是很重要的。一个人在成名成家之前,关键是先要学做人,没有这一条就谈不上艺术,谈不上音乐,一切都谈不上。傅雷自己是一位品格高尚的艺术家,并且他从自身对整个人生和文学艺术的丰厚修养中得到的体验和由此造就的人格出发,始终如一,孜孜不倦地教导着他的儿子们。而一个世界著名艺术家、钢琴演奏家的儿子傅聪和一个学有专长、教有成就的儿子傅敏也是傅雷对艺术家主体及其人格思想与实践的最好明证。 “我们教育你的信条:‘先为人,次为艺术家,再为音乐家,终为钢琴家。”这是1960年12月31日傅雷写给傅聪的家信中的一段话。傅聪在一次访谈中讲到,这段话是他从小听到大的,终生不会忘记,而这跟他从小受的教育,一辈子受的教育,完全是统一的。“我父亲说的做人绝不是世俗概念的做人,什么要面面俱到啊,什么在社会上要怎样怎样啊,等等。他说的做人,恰恰相反……是那种意思的做人(人不改其忧,回也不改其乐),是在最高意义上做一个精神上有所升华的人。”傅聪讲到他父亲时也说到傅雷身上有很重的儒家成分,是个传统的儒家知识分子,有儒家最好的一面。傅雷这里所说的“最高意义上做一个精神上有所升华的人”即为孔子乐教思想中的“成于乐”之人。 “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游于艺”(《论语·述而》)与《论语·泰伯》中所说的“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意思有共通之处。“艺”指“六艺”,即礼、乐、射、御、书、数六项。“游于艺”和“成于乐”都是指艺术主体通过对艺术(六艺)的特质和规律的掌握纯熟达到得心应手至而自由得意的境界。在个体人格的培养中,孔子强调人格培养的基础是“志于道”,《论语·为政》“吾十有五而志于学”,此处“志于学”意为有志于修养人性,求学于道,正如有学者指出:“孔子所说‘志于学的‘学,主要亦不是现代所说的知识系统,乃是‘志于道,……这里的‘道当是提升精神境界的真理,生命实现的真谛,是每一个体都可通过道德践履亲证的境界。” 在立志这一重大抉择上,傅雷最初让傅聪学习音乐,是因为发现了其在这方面的天赋,但并没有一开始就主张作为终身的职业选择,也因此,傅聪习琴练琴的“童子功”并没有很好的根基。但在他十七岁从昆明历经重重自己独自一人回到上海之后,其父感于他真正对习琴的诚意及其能自律刻苦练琴的行为,遂决定再次带傅聪拜师,这时的选择决定了傅聪一生的人生轨迹。父子俩亦师亦友,在生命的漫漫长河中践行自己的志向。傅雷于1961年7月7日写给弥拉的信中表明了傅雷当时对傅聪择业的慎重。“我一直怕宠坏孩子,尤其是聪。我从来不许他选择弹琴作为终生事业,直到他十六岁,我对他的倾向与天分不再怀疑时才准许,而且迟至十八岁,我还时常提醒他的老师对他不要过分称赞。”傅聪成名之后,若没有外出演出,在家里的时候,没有别的事的话,可以练琴8到10个小时。傅雷在数封家书中屡屡提醒傅聪不要老关在家里练琴,要多出去亲近大自然,看看博物馆,调剂、丰富精神生活。1963年4月26日的信中让傅聪安排一下,到乡间去住个三五天,并劝其“三天不弹琴,绝不损害你的技术”,“人生是多方面的,艺术也得从多方面培养,劳逸调剂得恰当,对艺术只有好处”。有了这种“志于道”的主动追求,在“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从心所欲,不逾矩。”(《论语·为政》)的过程中,又有“据于德”的行为修炼,再加之“依于仁”对善的认同和践履,内部生命的修养终至“立”人。傅聪在“更行更远”中“不再是《傅雷家书》里的小孩子”,一眨眼就“《望七了》”。 “我完全信任你,我多少年来播的种子,必有一日在你身上开花结果——我指的是一个德艺具备,人格卓越的艺术家!”“你别忘了:你从小到现在的家庭背景,不但在中国独一无二,便是在世界上也是很少很少。哪个人教育一个年轻的艺术学生,除了艺术以外,再加上这么多的道德?”(1954年9月4日家书)傅雷始终认为“弄学问也好,弄艺术也好,顶要紧的是要把一个‘人尽量发展,没有称为XX家xx家以前,先要学做人;否则那种XX家无论如何高明也不会对人类有多大贡献”。(1954年12月27日家书)而艺术人才的培养,更需注重道德修养,因为“艺术永远离不开道德——广义的道德,包括正直,刚强,斗争(和自己的斗争以及和社会的斗争),毅力,意志,信仰……”(1961年6月26日家书)“艺术表现的动人,一定是从心灵的纯洁来的!不是纯洁到像明镜一般,怎能体会到前人的心灵?怎能打动听众的心灵?”(1955年1月26日家书)艺术家主体人格和表现是密切相关的,傅雷认为,“自己(指艺术家)胸中的境界倘若不美,人家看了你作品怎么会觉得美?”诸多艺术门类都是相通的。艺术是表现真善美的,若艺术家人格主体品性非善非真,就失去了向读者传递真善美的理想境地,为此,傅雷尤其强调艺术家的人格和道德。在他眼中,艺术家必须是真诚的。“真诚是第一把艺术的钥匙。”“艺术家一定要比别人更真诚,更敏感,更虚心,更勇敢,更坚忍,总而言之,要比任何人都较少不完美之处。”(1956年2月29日家书)不真诚有损艺术家的人格,也有损艺术品的品格。 仁是伦理伦常得以确立的道德依据,人与人、人与万物相互感通、相亲相爱,“泛爱众而亲仁”(《论语·八佾》)即是“仁”的基本精神。孔子曰:“人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如乐何?”(《论语·八佾》)一个人没有“仁”的要求,没有内心向善、修养自身的要求,文化与艺术对他有什么用呢!依于仁,而后游于艺,通过对礼、乐、射、御、书、数的学习,具备各个方面的技艺、知识和修养,人世发用、丰富人生。“艺”与“道”、“德”、“仁”融为一体,方能达到育人的目的。以“道”、“德”、“仁”为体,“艺”的境界自然就丰富和高尚,“成于乐”的目标才可以实现。 诗教,礼教,乐教是士人完成道德修养,成为仁人君子的完善过程。诗、礼、乐既是士人在成长过程中所受的三大教育内容,也是士人达到仁人君子完善人格的三个手段。兴、立、成,则是人对三种不同的艺术在欣赏时的不同的审美感受,以及相应达到的境界的概括。 诗即《诗经》,其中有许多内容是周礼的具体体现,多集中在《雅》、《颂》之中,相传都是经过严格挑选的,其内容纯正典雅,富于审美情趣,有利于人的道德提升,都属于“德音”的范畴,所以孔子评价说:“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曰朱熹说过,唱诵《诗经》,可以使孩子的心性变得温和、纯正,避免出现各种各样偏执。“兴于《诗》”,就是感发于《诗》。只有懂得“兴与《诗》”,才能从《诗》中感发出“中、和、祗、敬、孝、友”的“乐德”,以培养“温柔敦厚”的中庸至德。《论语》中有许多有关诗教的论述,只有懂得“兴于《诗》”,才可以“言”,才“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才可以审时度势,赋诗言志,“迩之事父,远之事君”(《论语·阳货》),因此,“不学诗,无以言”(《论语·季氏》)。孔子用生动形象、朗朗上口的诗歌来感化和诱发学生纯正无邪的性情,作为引导学生逐渐成长为仁人君子的起点和基础。傅聪从小去了学校不久即被其父带回家,亲自在家启蒙教学,内容就是精选《论语》等孔孟先秦诸子、《国策》、《左传》、《晏子春秋》、《史记》、《汉书》、《世说新语》等,以富有伦理观念与哲理气息又兼具有趣味性的故事、寓言、史实,以古典诗歌与纯文艺熏陶结合在一起,方法上也是以启发式为主,采用“师傅领进门,修行在个人”的方式,一步一步引导傅聪艺由己立,奋斗终生。 “立于礼”,就是一个人立身为人的根本,要让学生的举止行为都能符合道德规范,做到“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论语·颜渊》)这样才能“卓然立足”于社会,“而不为事物之所摇夺”(《四书集注》)。“礼”是儒家进行社会活动的准则,是其行为道德,即政治制度和社会伦理的规范与表现。若诗教偏重于情感教育,则礼教偏重于理性教育。情感是需要理性来指导、调节和规范的,道德感性教育是行为规范教育的基础,要适时地讲明行为规范的道理,将行为规范最终落实到每个人内心的情感品质中去。因此孔子在指出“不学诗,无以言”的同时强调“不学礼,无以立”。(《季氏》)《论语正义》曰:“礼者所以立身。”立,《说文》说:“住也。”引申为节制、约束。“立于礼”,也就是《论语》中孔子反复强调的“约之以礼”。孔子推崇礼教,认为情感必须受理性的约束,基于他深究了“礼”之“理”,他的礼教不是简单的仪文记诵或依文习礼,而是教育学生探讨礼的实质,循礼归仁,掌握治国平天下的大道理,他的“礼教”更多的是“理”教,与宰我关于“三年之丧”的讨论(《阳货》)是典型的例子。孔子坚持“三年之丧”是因为“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故而“有三年之爱于其父母”。礼之理无非一个“情”字,在诗教的基础上,理解礼之情就不难了。在孔子的观点中,丧失了爱人的仁心才是真正的“礼崩乐坏”。在具体的礼教推行中,孔子提倡中庸,既维护等级制度,又要在等级制度内形成符合社会进步要求的人伦关系。大家首先依礼而动,把自己约束起来,然后在一种稳定的社会关系中逐渐培养起合于人情的宽容精神和仁爱精神,最终实现“无体之礼”的目标——对于懂得礼的精神实质的人来说,礼的形式是自由的。傅雷既受过传统的中国文化的教育,又经过西方的文明洗礼,在教育傅聪的过程中,礼教是渗透在生活学习的方方面面,上至民族气节,下至待人接物乃至平时的穿衣戴帽。对于傅聪在南非不受外界的压力,举行音乐会,傅雷是大加赞赏,而在日常小事上却又百般叮咛。“你素来有两个习惯:一是到别人家里,进了屋子,脱了大衣,却留着丝围巾;二是常常把手插在上衣口袋里,或是裤袋里。这两件都不合西洋礼貌,切忌切忌!何况还要使衣服走样。你所来往的圈子特别是有教育的圈子,一举一动务须特别留意。对客气的人,或是师长,或是老年人,说话时手要垂直,人要立直。你这种规矩成了习惯,一辈子都有好处。”“你并非是一个不知感恩的人,但你很少向人表达谢意。朋友对我们的帮助、照应与爱护,不必一定要报以物质,而往往只需写几封亲切的信,使他们快乐,觉得人生充满温暖。既然如此,为什么要以没有时间为推搪而不声不响呢?”孔子言“克己复礼”,“复礼”即“践礼”,从十五志学到三十生命始有重大突破,可见孔子认为人格的建立有一长期践礼的过程,立志的终极承诺不能脱离生活世界的日常践履。父子俩在习“礼”践“礼”的过程中,自然生理的生命逐步转化为社会、文化的生命,生命铭刻了共同的文化价值。 “兴于诗,立于礼”后,就要“成于乐”。成,《说文》说:“就也”。引申为完成。“成于乐”就是完成于乐,将自己所择与己合意之诗章诵唱出来,将其感发之意用歌声弦声表达出来。“成于乐”也是人的精神完全融汇于本体之中,人的主体精神与艺术境界完全融化为一体,达到物我两忘,沉醉迷狂的状态,主体已不是离开艺术的另一种东西,而是主客为一。乐,不仅指音乐,还包含着歌舞等。郭沫若先生在《青铜时代》中说:“中国旧时的所谓‘乐它的内容包含得很广。音乐、诗歌、舞蹈,本是三位一体可不用说。”《周礼-春宫》云:“大司乐:以乐德教国子,中、和、祗、庸、孝、友。以乐语教国子,兴、道、讽、诵、言、语。以乐舞教国子,舞云门、大卷、大咸、大磬、大夏、大濩、大武。以六律、六同、五声、八音、六舞大合乐。”从文中可见,“乐德”教育是乐教中的首要内容。在孔子看来,受教者须经“乐教”的净化、洗礼,确立修身不是为己之私利、私欲,而是为了国家的昌盛、民族富强与社会安宁,并以此为人生的指导,这样才能视其为受教完成之人,一个完善修养的品德高尚之人。乐和礼是互相为用的,“乐也者,动于内者也;礼也者,动于外者也。”“乐所以修内也,礼所以修外也。礼乐交错于中,发形于外。是故其成也怿,恭敬而温文”(《乐记》)礼和乐两者缺一不可,所以六藝中两者居于前两位,礼在前,乐在后,礼规范人的外在行为,使其符合“仁”的要求,立于社会,而乐感化人的内心世界,从心灵深处进入“仁”的境界,理性和感性在更高层次上达到和谐一致使理性规范成了人的内心情感的自觉要求,从而完成人格的塑造。孔子提倡乐教,就是要把音乐艺术作为一种情感力量、精神力量让学生得到教育和鼓舞,把情感的体验和陶冶作为整个教学的重点,并由此内化人的行为规范和道德内涵,使之成为人的一种自觉的需求,成为人们的内在品质,而不仅仅停留在外在、理性的约束,从而达到“从心所欲不逾矩”(《为政》)的境界。“成于乐”在傅雷的眼中就是做一个德艺具备、人格卓越的艺术家,一个真真正正大写的人——热爱祖国、热爱人民、以追求真善美为崇高目的,甘于寂寞、不慕虚荣、不为物役、不为人使,谦虚谨慎、坚忍不拔,真诚和谐、童心不泯……在家书的数百封信件中,不仅仅每一封信中都既谈人格的修养,又谈艺术的造诣,并且从来都不是孤立地去谈品德或者谈艺术,而是有所侧重,并都是在二者相互渗透、相互促进的辩证关系中去叙述、分析和评判。《傅雷家书》,不但是一部闪烁这道德和伦理之光的教子篇,也是一部精湛的艺术论,一部中外文学艺术史,一部中外文化比较史。 新千年的历史一页页的翻过,一瞬间,傅雷诞辰百年又已转身离去。在日新月异的滚滚学乐大潮中,专业音乐教育也罢,普通音乐教育也罢,是否该回头静心重读《傅雷家书》,重新回到25个世纪以前,汲取圣人的智慧,重拾经典,寻觅乐教的精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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