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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乡土中国》有感

2018-05-02薛喜元

智富时代 2018年2期
关键词:乡土中国费孝通乡土

薛喜元

说实话,在进入法学专业以前,对于费孝通先生及他的著作,我是十分陌生的。但是在读完《乡土中国》后,我才感叹怎么没有早早的读这本书。在读完这本书后,感受颇深。我很是喜欢这部书,一方面,费孝通先生作为社会学和人类学的奠基人之一,用他深入农村生活的亲身体验所提炼成的《乡土中国》,不仅深入透彻的解读了乡土中国的本质特性,而且用具体的概念领先性的将其表现了出来,另一方面,也有我作为一个土生土长的乡村人的小小私心。

《乡土中国》写于上世纪40年代,那时的中国与现在的中国有很大不同,然而费孝通先生所著述既忠于中国过去也忠于中国将来。因为中国是一个靠农业起家的国家。费孝通先生说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是的,在最古老的神话中女娲娘娘用来造人的便是泥土,浓浓的乡土气息,一直流动在中国土地的每一个角落无论是过去还是今天。

土地養活了中国的乡土社会在过去靠天吃饭的社会,土地与人完美的结合,创造了一个发达的农业文明,但是费孝通先生说:从土里长出过的光荣历史,自然也会受到土的束缚,现在很有些飞不上天的样子。是的,在一个时代不变的社会中,所有人所知道的是一代代积累下来的经验,他们固守着一种模式,安稳、平和的过着日复一日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平静生活。这生活固然平静,也使得一些新生事物难以兴起、进入,这不免显得有些愚昧不堪。但是,虽然如此,这并不能代表乡下人就是城市人眼中的愚,虽然难以接受新生事物,以至于使文字下乡受到阻碍。但如费孝通先生所说:中国乡村所生活的是一种固定模式,乡土社会的一个特点就是这种社会的人是在熟人里长大的。对于一个可以不用言语交流就能明白对方心意的社会里,文字难免就显得有些多余了。但这并不能代表乡下人就是愚的。但也不能说文字是没有必要的,文化的存在是为了弥补本能的不足,而利用社会的力量使人类延续,这便说明文化是有意义的。

费孝通先生自创差序格局一词来形容中国的乡土社会格局,他用石子投在水面上所形成的一圈圈的波纹来形容中国乡土格局。不同的圈所交错便产生了各种各样的关系,而这圈子的中心便是自己。这也是中国古代圣贤孔子所推崇的“克己复礼为仁”中的己。在中国人的观念里,当自己与他人产生矛盾时,人们所想到的是约束自己,就像一位母亲看到自己的孩子与别人的孩子打架,不管自己的孩子是不是错了,她肯定先把自己的孩子劈头盖脸的骂一顿。我曾在一篇文章里读到过:中国人是有奴性的。这种克己的习性很容易使我们被误会。但是这种逆来顺受是来源于世世代代祖祖辈辈的顺应的,一时或许无法改变。就像一颗大树,它的根扎在土里,而人就像树上的叶子,一代代的凋零了,又新生,可是根没有变,根还深深地在泥土里。

费孝通先生在家族与男女有别这两章里提到了两种文化模式,阿波罗式和浮士德式。前者的文化特质是确定的,而后者是运动的。有人说,他赞成前者的看法,认为就像抛出去一个苹果时,在出手的那一瞬间,有初速度与抛射角,所以还没等苹果落地,就可以计算出它落在哪里。我不同意,那是因为在社会生活中存在无数的可能性和许多不定向的影响因素。当你抛出苹果时,你认为可以计算到它落在哪里。是因为你所假想的是一个摩擦力恒定及环境理想的状态,而在真实生活中,空气中存在粉尘颗粒、风向、大气湿度及不同地区摩擦力及重力系数不同等都会影响,所以我认为未来的社会不是恒定的,而是无知的,未来是浮士德式的运动才使得未来充满了无数的可能和精彩。

对于这本书,我印象最深的是无讼这一篇。的确,由于乡土社会几千年来遵循礼治,一直由道德来维系的社会,平稳、和气。所以在法律这一严格规则的要求出现在乡土社会中时,不免会让乡土社会感到反感。一如书中所举的例子,在乡村人看来,奸夫被打那是活该、应得的,可是于道德上理所当然的东西,于法而言,便相反了。乡村人讲究的是和气生财,大家虽有了矛盾,但处理了,以后生活还是照旧过。但在法的介入下,和气便被破坏了。费孝通先生说:只有在社会秩序和思想观念上进行一番改革,法治秩序才能建立。

在血缘和地缘这一篇中,我终于明白了,为什么有那么多的抗拒拆迁的钉子户了。乡村人安土重迁啊!。没有人会愿意在异乡生老病死,对于几世几代的老一辈人所传下来的土地,乡村人最不愿意舍弃。我记得在《荆轲刺秦》中,荆轲面见秦王假意投降时曾说过:比诸侯之列,给贡职如郡县,而得奉守先王之宗庙。可见,从古至今,人们对于土地的依恋。

在欲望到需要一章中,看完后改变了我以前的看法。费孝通先生认为乡土社会中的欲望是合乎人类生存条件的,这是自觉的文化事实。用孔子他老人家的话来说:食色性也.而我在之前一直认为欲望是人类最大的天性弱点。我甚至特别推崇老子的大道无为,讲究佛家的戒欲、六根净化。现在看来是我认识错了,欲望乃是如此必不可缺的一点对于乡土社会来说,方知我的片面激进。

总体上来说,与城市生活相比,我更喜欢那充满土气的乡村生活。在乡村生活中,人与人低头不见抬头见,彼此心知肚明,充满了熟悉的亲切感。在这里,从古至今代代相传的礼治比严格无私的法治更有力量,人们遵守着道德、和平、安宁的生活。亘古不变。但在城市中,周围全是陌生人,彼此互不了解对方,彼此之间互不信任,多了一层防备,总觉得冷冰冰的,令人不舒服。另外,我十分认同《红高粱模特队》中赵本山说的一段话,尽管与此书的种种理论概念不相关,但我还是想说出来:范老师,我觉得劳动者是最美的,没有普天下劳动者的辛勤劳动,吃啥?没有普通劳动者的劳动,穿啥?吃穿都没有了,你还臭美啥?

以我的愚知,仅能读出费孝通先生此书的浅浅一层,不过这其中的言语,总是让我收获颇丰。最后,我想用文中我最喜欢的一句话来结尾: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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