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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云南方志与地方文化互动探究

2018-04-22毛丽娟

上海地方志 2018年4期
关键词:士绅通志修志

毛丽娟

清初云南政权几经更迭,历经南明王朝、三藩之乱以及改土归流。至康熙二十一年(1682年),清王朝全面控制云南才成定局。清廷面临的主要问题是昭示统治权力,完善地方机制,恢复经济发展。同时,文化政策在云南呈现多样性,如修建学宫、兴贤育才;继续推行科举考试;设立义学;命土官子弟学习儒学等。最典型的如先后担任云南督抚的蔡毓荣、王继文,蔡于康熙二十一年(1682年)撰写《筹滇十疏》,王氏的思想与蔡氏大致相同,都提出文化教育对整饬云南社会风气、维护边疆稳定的重要性。

方志文本的编纂是文化互动的直接表现。清代在前代修志制度的基础上更加完善,统一制定修志事项,颁布修志标准、奖惩制度,规范志局设置、人员组建等。康熙十一年(1672年),保和殿大学士卫周祚上疏,要求各省编纂通志,汇为《一统志》,朝廷采纳建议,“诏天下直省、府、州、县咸修辑志书,于是直省有司各设馆,饩禀高才生以从事。”①[清]范承勋等修,吴自肃等纂:康熙《云南通志·凡例》,康熙三十年刻本,第1页。三藩之乱后,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朝廷再修通志,三月成书,各地加速编纂,康熙时期成为清代修志较为集中的时期。

一、康熙时期云南方志文本概说

(一)康熙云南方志存佚情况

康熙时期,“恢滇未久,献残文缺”,地方志“虽纂未全”②[清]张九征等纂修:康熙《镇江府志》张九征序,康熙十三年刻本。。云南方志修志数量非常可观,据不完全统计约108部,但稍显遗憾的是,其散佚数量与现存数量几乎相当。详情见表1。

表1 康熙云南方志存佚、修纂群体数量汇总表①本表依据《中国地方志联合目录》、美、英、日、法等国所藏中国方志目录等多种目录书、方志资料整理、汇编而成。下列诸表参考史料同。

政局动荡则是影响志书散佚的重要因素。云南地处偏远,社会经济恢复尚需时日,来云南任职的地方官员有心倡修地方志,但也迫于实际情况,难以将所修志书都加以刊刻,对地方志的流传产生极大的影响。

纵观整个清朝云南方志的修纂数量,康熙编修方志最多,是方志修纂的高峰。

表2 清代各时期云南修纂方志散佚表

清代云南修志据不完全统计,共约318种,康熙时期修志108种,约占三分之一。总括其原因:其一,中央巩固对云南的统治,在文化方面采取积极传播的措施;其二,地方官员积极贯彻中央政策,在边疆少数民族地区较全面地开展修志活动,分布较广;其三,地方士绅、学人配合官员共同施行修志等文化政策。

康熙云南各府州县的志书有其分布特点,如表3:

表3 康熙云南各级行政区划修纂方志表

各府、直隶州现存、散佚志书数量不一,取决于多种原因,如府属州县数量不一;方志文本流传的必然、偶然性;地方经济的发展;中原文化思想的影响范围等。如上表所述,修志数量较多的临安府、云南府、曲靖府、大理府,有其相同点:交通便利;经济较发达;中原文化思想影响深厚;文人数量较多等。

(二)康熙时期云南方志文本的特点

1.修纂较粗略。

第一,修志机构不完善。清康熙《云南通志》编修时,云贵总督范承勋先上“题明续纂云南通志疏”,后“严檄设局”于昆明书院,“举行纂辑,其一切需用银两”由范承勋与“抚臣王继文暨司道府等官,量力捐资以应”,①[清]范承勋等修,吴自肃等纂:康熙《云南通志》毕忠吉序,康熙三十年刻本,第2页。敦请人员,“诏下督臣,檄丁炜就局”,②[清]范承勋等修,吴自肃等纂:康熙《云南通志》“题明续纂《云南通志》疏”,第1页。“务令序次有规,编辑有体,分条晰目,据事直书”。③[清]黄德巽修,胡承灏、周启先等纂:康熙《罗平州志》凡例,据康熙五十七年刻本之抄本。各通志局的修志章程颁发到府州县,府州县官员为落实修志制度亦设局修志。康熙《罗平县志》纂修时,知州黄德巽与士绅名宿相商,“设局于关圣宫,搜觅遗藏,博采群书,详加考订,弥月始成,发诸剞劂,厥功伟矣”。④[清]张云翮修,舒鹏翮、倪光祚纂:康熙《新平县志》张云翮序,康熙五十一年抄本。新兴知县张云翮“筮吉设局,延邑之宿儒耆硕及博士弟子员之卓识者,令殚心搜访,极意披行”,⑤[清]范承勋等修,吴自肃等纂:康熙《云南通志》范承勋序,康熙三十年刻本,第7页。后成康熙《新平县志》四卷。

第二,修志内容。修志时间短,篇幅少,成稿粗糙。云南各地的府州县志多由在任的知府、知州、知县派人搜寻文献资料后在较短的时间内粗略成稿。其仓促、粗略之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志书命名。有的方志多以“志草”“志稿”“志略”命名,如康熙《南宁县志草》《寻甸州志稿》《石屏志稿》《沾益州志略》等。其次,志书成书时间短,错漏之处多。如寻甸知州柳文标有未完《志稿》,“舛谬最多”。有的志书过于简略,不完备,如康熙二十五年(1686年),嶍峨知县吴懋英“采访旧闻,搜罗遗简,草创一稿,略而未备”;⑥[清]薛祖顺增纂:康熙《嶍峨县志》凡例,康熙五十六年增刻本。《题明续纂云南通志疏》言蔡毓荣等所修首部通志:“因时方初复,迫于限期,遂致考订难称。至当搜罗尚未周详,即其未付梓人,则当日仓卒情形已可概见矣。”又载王继文等“促令速成”。⑦[清]范承勋、王继文修,吴自肃、丁炜纂:《题明续纂云南通志疏》,收自康熙《云南通志》疏,第1页、第2页。现存康熙云南方志中,篇幅在五卷及以下的志书约29种,如《师宗州志》仅两卷,《富民县志》《易门县志》《阿迷州志》《定边县志》等不分卷。而散佚的志书大多卷帙无考。此外,这时期云南志书的体例、内容不完备。如《易门县志》不分卷,内容涉及30目,页数仅25页,极为简略。《阿迷州志》是康熙十二年(1673年)前州守王民皞奉文纂修,前后二卷,无文献可稽,志事属草创,多有详略失宜之处。如澄江知府张联箕,为朝廷举修的《一统志》,康熙二十一年(1682年)于“残篇断简中,粗成六卷以应”,⑧[清]柳正芳修,李应绶纂:康熙《澄江府志》凡例,康熙五十八年刻本。修成康熙《澄江府志》。“康熙二十七年,博征天下郡邑乘,入修《一统志》”,是时河西旧志已杳不可得,知县李维藩“撮大概上之”,编成康熙《河西县志》,“不过仓卒了事”。⑨[清]刘芳、王芷纂修,周天任增修:康熙《河西县志》周天任序,康熙五十一年刻本。

2.刊刻经费以捐修为主。

修志经费的筹措可以反映官员修志的积极性,经费的充足与否则事关志书的流传性。在迎合政治而被动修志时期,地方士绅学人的积极性不高,经费多以官员捐助为主。为使志书尽快修成、刊刻,地方官带头捐修,如康熙《云南通志》,修志“一切需用银两”,由云贵总督范承勋“与抚臣王继文暨司道府等官,量力捐资以应。”⑩[清]范承勋、王继文修,吴自肃、丁炜纂:康熙《云南通志》范承勋“题明续纂《云南通志》疏”,康熙三十年刻本。康熙《云南府志》也较为明显,分别由禄丰县、易门县、昆阳州、晋宁州、富民县、宜良县、昆明县、嵩明州、罗次县九个州县的知州、知县负责筹措。云南府知府张毓碧担任捐修鉴定,主要负责经费的管理,而非志书纂修。康熙《澄江府志》知府柳正芳担任职务亦同,且该志也由下属新兴州、路南州、河阳县、江川县的知州、知县捐修。柳氏在凡例中载:“志中事类,只以四州县志汇纂成编,加之删订,以成郡志。且捉笔只在旬余,不无因仍鄙俚、考证未确之病,此外或别有闻见,尚俟补遗”。①[清]柳正芳修,李应绶纂:康熙《澄江府志》凡例,康熙五十八年刻本。其成书仓促可见一斑。康熙《永昌府志》的修志经费分别是永昌军民府知府、同知、保山县知县、腾越州知州、永平县知县以及总兵官、副总兵官左都督两位武官共同捐修。康熙《澄江府志》主修者为澄江府知府柳正芳,修志所需“一切费用悉捐自己”。②[清]柳正芳修、李应绶纂:康熙《澄江府志》沈元佐序,康熙五十八年刻本。康熙《鹤庆府志》“凡例”载:“书自本年四月起始,至十一月毕工,一切镂板之费,以及刷印、纸张、供膳、材料,俱系别驾佟公捐俸,并无丝毫科派于民。”康熙《剑川州志》纂修“所费梨板、工食,俱系本州捐赀”。③[清]王世贵修,张伦纂:康熙《剑川州志》志例,康熙五十二年刻本。另如康熙十二年(1673年),建水知州李澦“奉文编辑”,二十九年(1690年),又“奉文续纂”,④[清]陈肇奎修,叶涞纂:康熙《建水州志》凡例,康熙五十四年刻本。惜皆散佚。伦觉康熙《续修浪穹县志》序言:“上宪有续修之檄,欲取康熙三十年以后懿行嘉言,润色山川,赓扬圣治者,采而辑之,以入《通志》。修成志书一卷,稿本未刊。”

3.流传数量有限。

因修志经费来源有限,其直接影响志书流传。清代云南散佚的志书比例约百分之四十左右,以康熙时期为例,康熙时共修志书108种,现存志书58种,散佚志书50种。由此可看出,康熙时散佚的志书比例是非常高的。志书散佚的原因有的由于官员调离,修志活动中断;有的保存条件有限,毁于兵燹;有的修成志书却没有足够的经费刊刻,致使版本流传较少,多以抄本面世,保存不当,后学便无缘得见。其中经费带来的影响最为直接,是决定志书是否能成稿,是否能流传于世的重要因素。如建水知州李澦,康熙十二年(1673年)编纂志书,“草创就刻,缺略实多”,二十九年续纂,“仓促成稿,亦未付梓”。⑤[清]陈肇奎修,叶涞纂:康熙《建水州志》凡例,康熙五十四年刻本。康熙十三年(1674年),知县王元弼纂修康熙《蒙自县志》时,“合累代之参稽,萃诸书之精核,用心盖已勤矣”,⑥[清]李焜纂修:乾隆《蒙自县志》李焜序,乾隆五十六年刻本。“兵燹之后,原本无存”⑦[清]韩三异修,张殿桂纂:康熙《蒙自县志》凡例,康熙五十一年刻本。另有姚文燮,字经三,安徽桐城人,康熙八年,改直隶雄县知县,未几,“擢云南开化府同知,摄曲靖府阿迷州事。吴三桂叛,文燮陷贼中。密与建义将军林兴珠有约,为贼所觉,被系,乘隙遁,谒安亲王岳乐军中。王以闻,召至京,赐封,询军事甚悉。滇寇平,乃乞养归。”⑧[清]赵尔巽等撰:《清史稿》卷四百七十六,列传二百六十三,循吏一,中华书局1977年,第9892页。他“入滇未一年,修开化、曲靖两郡志”,⑨[清]王民皥纂修:康熙《阿迷州志》姚文燮旧序,康熙十二年刻本。惜皆散佚。大姚知县吴绳武创辑康熙《大姚县志》,但未经付梓。

二、康熙时期方志文本下云南与中原的互动

(一)从职务分工角度看各群体间的相互合作

志书无论参与人数多寡,职务设置是否完备,但各类别的志书皆由地方官员、士绅和学人共同修纂而成。见表4:

表4 康熙云南志书修纂群体比例分布表

结合身份与修志职务,方志中的职衔名称多样化,修、监、阅、纂、校等职衔代表各不相同的职务分工。总结起来,大致可分两类:组织领导的职务、实际纂修、担任辅助工作的职务。组织领导者,负责人员组织、经费筹措、修志职务分工、内部协调、志书审阅等,主要由地方官员担任,包括管理地方行政事务的官员、学官等。实际纂修职务主要负责资料的收集整理、志书编纂、采访调查、校对缮写等,士绅、学人担任的比例较大,也有极少数官员、儒学教官等加入。下文分别以通志、府志、州志、县志为例。

如康熙《云南通志》,地方官员在修纂志书过程中担任的职务主要是:总裁、讨论、督刊、供给、提调、参订、纂修、分修、校正等;地方士绅和学人仅担任分修、校正之职。在该通志中,地方官员是主要倡导者,积极参与修志,其中具体参与实际工作的“分修”一职,既有地方官员,亦有士绅和学人的共同努力。康熙《大理府志》中地方官员担任总裁、监修、提调、督刊、捐修、纂修、校订、供给等职,而采访、分修两职皆由士绅和学人担任。康熙《路南州志》中官员负责纂裁、鉴定、修辑、鉴梓、编次,士绅与学人担任的职务包括校阅、编次。康熙《禄丰县志》共7人参与,仅有参阅、校订、纂修三个职务,士绅、学人参与参阅、校订。

(二)作者群体对方志文本的参与度

1.汉军官仓促修成多部志书。

云贵总督、布政使、云南巡抚、驿盐道等官职由汉军官担任,在清初尤为明显。他们重视对地方政务的治理,并采取相应的文化政策来实现中央巩固云南地方政权的目的。汉军官参与多部方志编纂,担任的修志职务主要负责整体统筹。如王继文,字在燕,汉军镶黄旗人。自官学生授弘文院编修,迁兵部督捕副理事官,后在陕西、江西、浙江等地为官。康熙十三年(1674年),师讨吴三桂,旋授云南布政使,从师进征。二十八年(1689年),复授巡抚,三十三年(1694年),擢云贵总督。其参修志书五部,分别是康熙《云南通志》《通海县志》《大理府志》《云南府志》、《蒙化府志》,担任总裁职务。于三贤,汉军正黄旗人。康熙二十九年(1690年),为云南布政使,修学宫,制乐器。后以疾卒于官。其在云南任职期间,参修康熙《云南通志》《通海县志》《大理府志》《云南府志》,担任提调。范承勋,字苏公,号眉山,汉军镶黄旗人,大学士文程第三子,福建总督承谟弟。康熙二十五年(1686年),擢为云贵总督,曾参修康熙《云南通志》《通海县志》《大理府志》《云南府志》,担任总裁职务。张仲信,奉天海城人,二十九年(1690年)任粮储水利道副使,期间也参修了康熙《云南通志》《通海县志》《大理府志》《云南府志》,担任讨论、提调。文中提及的康熙《云南通志》《通海县志》《大理府志》《云南府志》《蒙化府志》五部志书分别刊刻于康熙三十年(1691年)、三十年(1691年)、三十三年(1694年)、三十五年(1696年)、三十七年(1698年)。甘国璧,汉军正蓝旗人。父文焜,云贵总督,逆藩吴三桂反,殉难。康熙五十四年(1715年),擢云南巡抚,参修康熙《罗平州志》《澄江府志》,担任大总裁。金世杨,字铁山,荫生,汉军正黄旗人,康熙四十年(1701年)任驿盐道,亦参修康熙《罗平州志》《澄江府志》,担任总裁之职。另修《洋县志》八卷。金启复,汉军正白旗人,监生,在康熙《罗平州志》《澄江府志》两志的纂修中担任提调之职。石文晟,字絅菴,辽东人,隶汉军正白旗。三十四年(1695年)迁云南巡抚,守牛羊、蝴蝶、普园三处,不致归为安南,又因北胜州地势重要,请改永北府。四十三年(1704年),调广东巡抚。期间曾参修康熙《云南府志》《蒙化府志》,担任总裁。综上,汉军官在政务上担任要职,在修志中担任多部志书的总裁职位,可看出清廷对云南地区治理的重视,一方面需云南地方认同清廷的统治,另一方面,在满族统治者尚未融入汉文化时,需要派汉族的官员治理,云南有汉族文化的基础,故汉军官在当时是非常适合的选择。

2.地方官员修志目的明显。

地方官员是儒学的主动接收者,也是重要且有力的传播者。到地方上任后,多提倡儒学和开设学校。而对儒学传播最直接的反映之一便是志书的修纂。从清初云南作者群体修志意识来看,多数府州县的方志是被动修志,一方面,官员迫于政治压力,为完成政绩考核,被动迎合,完成多地自清以来的首次修志。另一方面,响应朝廷屡次诏令编修《一统志》。各知州、知县四处搜集修志资料,续补增修后上呈,若文献留存较少的地方,临时请士绅编修,以完成任务。此时期地方官、士绅、学人都属于被动修志群体,话语权则掌握在清廷手中。康熙十一年(1672年),保和殿大学士卫周祚奏请各省重修“通志”,以便汇成《大清一统志》,康熙采纳提议,诏各省修辑省志、府州县志,互相证订,诚为千载之盛典。云南任职的官员未敢懈怠,积极纂修志书。云南省志由蔡毓荣主持初次编修,其发动当地士绅参与,为应对《一统志》之诏令,“追于期限”,仓促成稿。

3.地方士绅、学人参与度低。

云南前明遗逸约分六派,一派:“三迤英贤,服官各省,闻甲申北京之变,乙酉南都之陷,悲愤填膺,弃官高蹈”;二派:“在籍缙绅,或予告家居,或丁艰旋里,一闻国变,遂不作出山之想,膏盲泉石,耻事新朝”;三派:“虽非达官,而或为孝廉,或为明经,或为诸生,或为布衣,蒿目沧桑,时怀故国河山之感”;四派:“滇中循良,闻风解印,流连诗酒,啸傲林泉,作南荒之寓公,步西山之芳躅”;五派:“翩翩公子,随宦来滇,值社稷之变迁,投岩穴以终老”;六派:“中原鼎沸,避乱远游际,易姓代兴之时,抱国破家亡之痛,寄迹六诏,遗恨千秋”。①本段引文皆出自秦光玉辑:《明季滇南遗民录》自序,收入缪文远等编:《西南史地文献》第39卷,兰州大学出版社2003年,第9—10页。此六种类型基本反应出明清交际云南各阶层知识分子的处事态度,以及对清初文化政策的反应。

清初云南方志在短时间内纂修完成,士绅、学人表现出两个特点:一是参与的人数少。具体说来,官员未广泛发动士绅、学人,仅以极少数人之力修成。如康熙《广西府志》于康熙五十三年(1714年)成书,纂修者仅有赵弘任。赵弘任,辽阳人,荫生,时任广西知府。康熙《楚雄府志》,未专列出修志职衔名单,仅于卷首著录纂修者为同知张汝愫、楚雄府知府张嘉颖、通判张道沛三人。另有康熙《元江府志》成书较为仓促,仅载4人参修,由元江知府章履成编著,经历司经历刘接武、儒学教授张凤鸣、训导陈冏伯仝订而成。康熙《富民县志》,共7人参与修志,官职、身份是:知县、督捕厅、教谕、训导、岁贡生、廪生,分别担任七种职务:总裁、协理、校正、参订、纂修、编次、缮书,即一人任一职,可见其人数、规模都非常有限。

二是士绅、学人在修志活动中,多担任辅助性职务。如康熙《云南通志》,参修群体人数凡23人,士绅群体仅4名举人、4名生员,担任分修、校正职务,其余皆由地方官员担任,总督、巡抚担任总裁,布政使与按察使任讨论,知府、按察使司佥事任纂修等职。康熙《蒙化府志》参修者共30人,其中7人为士绅群体,仅担任参访、校订、缮录职务,其他皆为地方官及儒学教官。康熙《永昌府志》,参修人数27人,其中士绅、学人仅有7人,担任分修、采访之职。康熙《云南府志》参修人数为60人,仅有5人为士绅群体,担任参订、分修职务。康熙《澄江府志》中参修人数为33人,仅有生员5人担任分修、校阅,其余皆为地方官群体。康熙《武定府志》中,士绅姓名未著录,且仅负责修改工作。

三、康熙云南方志文本的承袭发展

(一)内容的沿革。如首部康熙《云南通志》有帝王、封建二编,似仿《湖广通志》;王继文等纂《云南通志》则并未一昧继承,结合云南的实际情况,因《湖广通志》设置两目,因湖广安陆实为明世宗发祥之地,而云南则不然。“炎荒列之帝纪,尤为未当。至所编封建,仅从元朝诸王始。”如“羁縻”目,明代旧志中载“羁縻”,但蔡《志》则略,因“西南治乱,半由于土司”,而清朝进行了改土归流,“群彝效顺,此往代所未有也。纪其隶于职方者,并种人、贡道而载之,大一统之模于兹可见。”①康熙《云南通志·凡例》,康熙三十年(1691年)刻本,第4页。

(二)顺时修志的理念。康熙、雍正时期是云南推行改土归流政策的高峰期,云南大部分地区逐渐完成改土归流,一方面使原来土官、土司管理的区域直接归属清朝管辖,强化了中央对地方尤其是边远少数民族地区的统治;另一方面,以汉族为主的儒家文化不断深入云南本地,为不同文化的交流提供契机。改土归流后编纂的云南地方志就是在此契机下产生,如康熙四年(1665年),景东府改流,同知胡向极于康熙十二年(1673年)纂《景东府志草》;康熙四年(1665年),蒙化府改流,蒋旭康熙三十七年(1698年)纂成《蒙化府志》;康熙六年(1667年),朝廷在原来临安府所属的教化、王弄、安南3个长官司地区新设开化府改流官,并有清代在少数民族地区首次设立的学校,②林超民主编:《滇云文化》,内蒙古教育出版社2003年,第449页。该地于康熙九年(1670年)左右,由同知姚文燮纂《开化府志》等。这些地区在改设流官后顺时编纂方志,无疑是外来文化深入的一种方式。各地初修方志不一,意味着各地接受外来文化的程度因地、因时而异。改土归流后初修的府志很大程度上是地方官为了配合朝廷统治的政治需要,组织下属、学官、本地学人共同编修的成果。不仅强调在政治权力上对土司地区的直接控制,客观上促进汉文化进入云南偏远之地。

以方志文本视角了解边疆地区对中原文化政策的反应是极为有趣的。康熙时期,云南经历初次被动修志的实践及作者群体间文化互动之后,汉文化影响更加深入,方志纂修越发普遍。有的地区展开数次修志,群体方志编纂意识从被动迎合到主动参与,逐渐向主动修志思想过渡。其为研究清代中后期方志文本及文化互动特点提供更为广阔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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