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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措并举确保广告宣传导向

2018-04-21周勇军李无垠

新闻前哨 2018年3期

周勇军 李无垠

媒体是广告发布的重要渠道,在广告创意、投资、制作和传播的过程中,媒体是广告内容的最后一道把关主体,其责任重大。

在2016年初召开的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新闻舆论工作各个方面、各个环节都要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各级党报党刊、电台电视台要讲导向,都市类报刊、新媒体也要讲导向;新闻报道要讲导向,副刊、专题节目、广告宣传也要讲导向。这是党和国家最高领导人提出广告宣传也要讲导向的重要论述,对广大广告人来说既是要求,也是鞭策。

2015年9月1日新修订并施行的《广告法》,也强化了对大众传播媒介广告发布行为的监管力度,对发布广告的媒体和平台做了严格规定,并且加大了处罚力度。

媒体广告是媒体宣传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广告内容本身也具有较强的导向作用与功能,对受众的消费价值观和消费理念影响十分深远。媒体发布广告的内容导向正确,对提高媒体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同样有着不可低估的作用。

设立机构规范制度

2014年,襄阳日报传媒集团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纪律监察部门要求,并结合集团在广告经营上多年的经验教训,由集团党委决定,成立集团广告监管部门——襄阳日报传媒集团广告发稿中心(以下简称发稿中心)。

在以往,发稿中心成立之前,襄阳日报传媒集团旗下媒体的广告经营工作由广告部统一负责。从广告业务的洽谈、广告合同签署、广告刊发,到最后的广告回款完成,由广告部统一把控,缺乏监督、制约机制,极易出现差错和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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