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2018-04-18
中国经贸导刊 2018年6期
2017年3月30日,国家发改委、住建部颁布《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要求46个城市的公共机构、相关企业先行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2020年底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35%以上。推行生活垃圾源头分类投放和收运处理,是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关键环节,是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举措之一。对于《实施方案》要求的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先行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只要加强管理,目标实现应该没有问题。但对于居民生活垃圾的分类,虽经过全国8个“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城市”(北京、上海、南京、杭州、广州、深圳、厦门、桂林)17年的探索实践,效果并不理想。为此,我们成立了专题调研组,就目前我国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情况到云南、广东进行调研,听取了省市、区县地方政府的介绍,深入到垃圾处理厂、住宅小区、大件垃圾拆解厂等地实地考察,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国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现状
现阶段我国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有两种方式:一是试点社区生活垃圾源头分类,二是垃圾处理厂内机械分选和人工分选。
(一)社区垃圾分类试点情况良好
当地政府因地制宜制定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指南,通过设立宣传栏、垃圾分类督导员、垃圾分类投放智慧平台、积分兑换奖励等方式,引导居民正确投放。比如有的社区引进社会资本,采用“互联网+垃圾分类”系统,效果良好。该系统包括智能垃圾分类箱(分可回收物、其他垃圾、餐厨垃圾、有害垃圾四种)、垃圾分类监管平台、积分兑换平台(包括网上商品兑换和线下的便民服务站商品兑换),通过互联网和自动化技术的运用,在居民垃圾分类投递的行为引导上更加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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