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推动军民科技协同创新的经验
2018-04-18成卓刘国艳
中国经贸导刊 2018年6期
关键词:科技
成卓 刘国艳

美国和我国既是GDP超过十万亿美元仅有的两个国家(美国17万亿、我国10.5万亿),也是国防开支超过千亿美元仅有的两个国家(美国5900亿、我国1500亿)。同时,美国有着良好的军民科技融合传统,其商业公司长期参与武器装备研制、军民两用技术转移机制建设成熟、军民融合型创新链和市场机制相对完善。因此,分析美国推动军民科技协同创新的经验,可为我国当前推动军民科技协同创新提供借鉴。
一、美国推动军民科技协同创新的政策措施
冷战结束时,美国1/3的科学家和工程师服务于国防科技,国防研发费用占政府科研经费70%,但只创造了6%的国内生产总值。这使得美国政府迫切认识到军民科技分割不利于技术创新、国民经济发展,并由此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推动军民科技协同创新。
(一)建立军方主导的跨部门科技一体化协调机构
建立跨部门的军民科技发展、军民科技研发协调机构,并设定军事部门为协调机构的牵头单位。成立“国防技术与工业基础委员会”,总体负责军民科技协调工作。协调联邦政府各部门,推进国家科技、产业能力满足国家安全需要,同时确保国防需求提升国家科技、产业能力。该委员会主席由国防部部长担任。成立“国防技术转轨委员会”,负责协调军地资源共同开发两用技术。该委员会成员主要来自国防部高级研究计划局(DARPA)、海军、陆军、空军、商务部、能源部、运输部、航空航天局、科学基金会等单位,主席由国防部高级研究计划局局长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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