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海外军事基地的国际法规制研究
2018-04-13司玉琢
东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8年2期
关键词:法律
司玉琢, 袁 曾
(大连海事大学 法学院, 辽宁 大连 116026)
根据新华网2017年7月11日报道,中国首个海外军事基地当日在吉布提投入使用。海外军事基地,是指主权国家在本土以外的他国或地区领土驻扎武装力量、进行特定军事活动、建有相应组织机构和设施的地区[1]。派出军队的国家被称为派遣国,接收他国军队的被称为东道国。当代海外军事基地主要具备战略威慑、补给休整、情报搜集、反恐合作等平台化功能。各大国均积极谋求本国军力布局海外,2009年日本通过《海盗对策法》为自卫队出境扫清国内法障碍,随后迅速在吉布提建立海外军事基地。印度近年执行外向型海洋战略,在安达曼群岛建立了军事基地。俄罗斯国力虽大不如前,但仍出于战略目的保留了塞瓦斯托波尔和塔尔图斯两个海外海军基地。
即便在吉布提已建立我军保障基地的情况下,法学界对于海外军事基地的研究仍较少,对于海外军事基地的特征、法律地位等基础性研究缺位。而建立海外军事基地的依据是什么?其他大国的实践怎样影响国际公法的发展,其权利与义务的边界阈值在哪里,又对中国建立海外军事基地后的法律适用有何借鉴?上述问题亟待论证,以期为实践提供导向。
一、 国际法语境下的海外军事基地法律地位辨析
海外军事基地应具备以下几个要素:一是在本土范围以外建立,二是遂行派遣国军事任务,三是驻扎派遣国武装力量,四是建立常备军事设施,五是派出武装力量的须为主权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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