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逸后返回『还原』现场,保险公司能否拒绝理赔
2018-04-13
新农村(浙江) 2018年4期
关键词:驾驶员

编辑同志:
半个月前,我驾驶小车时不小心开到了路边的稻田里。因认为问题不大,我将车倒回了路面便径直开回家。次日,因感觉方向跑偏越来越严重,去4S店才知道方向机出了故障,且修理费要近5万元。情急之下,我将车开回事发地,还原事故现场,然后,报警并通知保险公司,一口咬定是刚刚发生的事故。但最终未能隐瞒过去。面对我要求在商业险范围内理赔,保险公司表示拒绝。理由是其已在《保险合同》通过特别提示的方式表明:“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在未依法采取措施的情况下驾驶被保险机动车或遗弃被保险机动车逃离事故现场,或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保险人有权拒绝理赔。”而我离开现场当属其列。请问:保险公司可以拒绝理赔吗?
读者 孔小琴
孔小琴读者:
保险公司有权拒绝理赔。
一方面,你不具备离开事故现场的合理性和必要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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