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校园贷”看当代大学生法制观念的培养
2018-04-03陈曦
商洛学院学报 2018年1期
陈曦
(商洛学院 健康管理学院,陕西商洛 726000)
随着互联网金融的迅速发展,“校园贷”作为一种新兴的网络贷款平台在短短几年里风靡于全国各大高校。这种新型的金融服务产品本该为大学生的学习或创业提供一定的资金支持,但由于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监管缺失、放贷程序不合法等问题,导致关于“校园贷”的负面事件频发。2016年3月,河南某高校的一名大二学生郑某,因无力偿还在“校园贷”平台上高达60多万元的欠款,在贷款公司步步紧逼下从青岛一家宾馆纵身跳下后身亡[1]。无独有偶,2017年6月,陕西某高校大三学生由于在多个“校园贷”平台上贷款几十万元而不堪重负,最终选择在家中自缢[2]。类似的事件还有很多,这背后都存在着同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很多大学生在遇到“校园贷”平台非法逼债的情形下,为何不首先选择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而一味的妥协退让甚至选择自杀?其实,这正折射出当代大学生法制观念的缺失。
目前,国内学者对于“校园贷”的研究主要分为这几类:第一类主要集中于对“校园贷”存在的问题以及监管对策的分析,如黄志敏等主要从“校园贷”这类P2P平台所面临的风险隐患着手提出相应的监管对策[3],杨京橙等主要对“校园贷”存在的乱象进行分析并提出一定的监管建议[4];第二类主要是通过采用比较研究法来分析国内“校园贷”发展的现状,如黄丽等通过研究国外学生贷款的运行机制来分析我国“校园贷”的发展[5],郑春梅等主要对国内外几个典型的校园贷平台的发展模式进行比较及规制分析[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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