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主体条件
2018-03-31张曼
社科纵横 2018年2期
张 曼
(红河学院政治学与国家关系学院 云南 红河 661400)
一、问题的提出
马克思主义是文明成果的理论呈现,中国实际是现实存在,二者都没有主体性,不会自动结合,要实现二者的“结合”,必须有主体的推动,正如毛泽东所说“马克思主义,你要找它,它就会回来,你不找它,它就不会回来,因为它不晓得你要不要它!”[1](P310)从这个意义上说,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主体首先是主动走向理论的人,其次是能将理论运用于具体实践。
是谁主动选择马克思主义并将此理论运用于中国问题?有学者提出中国共产党是唯一主体,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推动者是不是只有中国共产党?党外的知识分子和群众在推动马克思主义和中国实际相结合有没有发挥作用?答案是显然的。比如,中国共产党成立前,资产阶级的一些人员就已经在介绍、翻译马克思主义了,孙中山、朱执信、戴季陶、马君武、胡汉民等都一定程度上介绍或传播过马克思主义,不能说他们对推动马克思主义与实际的结合没有贡献,对此,毛泽东也是承认的。[1](P290)又比如早期共产党员李达在离开党组织后也仍然继续从事马克思主义的传播工作。既然党内和党外的知识分子和群众在推动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过程中都发挥了作用,是不是主体可以笼统地用人民群众来概括呢?如果这样,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主体的特殊性完全没有体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主体应是历史主体一般性与特殊性的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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