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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费缴纳与劳动关系建立探究

2018-03-31李志鹏

四川劳动保障 2018年9期

李志鹏

判定双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保费并不应作为唯一的条件,而应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从存在劳动关系的必备条件认定。

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社会保障制度不断的完善,劳动者的法律意识也不断提高,劳动争议案件呈逐年上升趋势。近年来,攀枝花市东区要求确认劳动关系的案件占全年案件量的百分之三十以上,其中部分投诉者认为用人单位为其缴纳了社会保险就是建立了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使劳动者成为用人单位成员,接受用人单位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获取劳动报酬和有关福利所产生的法律关系,即劳动关系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社会保险关系是指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而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是涉及用人单位、职工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三方关系。建立完整的社保关系需要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费,俗称“五险”。

从劳动关系的实质要件来看,劳动关系成立的三个要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同时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从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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