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事审判的特色与中国改革”国际学术研讨会综述
2018-03-31陈若昕
社会科学动态 2018年4期
陈若昕
2017年11月11日—12日,在西南民族大学举行了“家事审判的特色与中国改革”国际学术研讨会。此次会议由西南民族大学与云南大理白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承办。此次会议为期两天,来自法国、巴西、荷兰、克罗地亚、美国的外籍专家,以及来自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云南大学、暨南大学、苏州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四川大学、河南大学、西南财经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南交通大学、四川省社会科学院等科研院所和高校的专家、学者以及云南、重庆、浙江等地的法官在内的近100名嘉宾参加了本次会议。
一、家事诉讼实践比较研究
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杨月秀法官认为,首先,家事纠纷解决需要树立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共建意识。家事纠纷处理过程绵延,涉及财产关系、人身关系的变化,这些变化往往又与户籍迁移、权属变更办理等密切相关。妥善解决家事矛盾不仅是法院的事情,还需要社会的广泛参与和作为。对家事纠纷的处理应当上升到社会治理的层面,统筹多职能部门参与。其次,家事审判需要树立追求家庭和谐稳定为价值取向的意识。家事案件审理是慢工出细活的工作,每一个家事法官要意识到:一是家事案件的审理应以修补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为目的。即使在目前案件数量增加,审判压力较大的情况下,对家事案件的审理仍不应以追求效率为目的;二是家事案件的审理要转变被动司法的理念。我们在试点中推行的冷静期制度、不公开审理原则、离婚案件财产申报制度、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等虽然耗时耗力,但并非徒然,这正是家事案件转变审判理念的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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