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城市“结建”人防工程的权利关系及制度建设
2018-03-30程遥赵民
同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 2018年6期
程遥 赵民
摘要:人民防空工程是城市地下空间的重要构成部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鼓励人防空间的多元主体建设和平战结合利用;但因制度建设滞后和权利边界不清,围绕“结合民用建筑配建”(简称“结建”)的人防工程的权利冲突和利益矛盾时有发生。文章回顾人防工程的立法和建设历程,分析当前存在的权利矛盾,进而辨析人民防空工程的“平时权利”与“战时权利”及权利行使边界。在此基础上提出,在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背景下,要依据《物权法》的规定,以“物权”概念来定义结建人防空间的权利,并合理划定权责边界,从而切实保障各方主体的合法利益,并有效落实人防空间的平时和战时管理责任。
关键词:人民防空工程; 物权法; 平时权利; 战时权利
中图分类号:TU927; D913.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3060(2018)06-0117-08
2007年我国颁布并开始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以下简称《物权法》),至今已经有十余年时间。该法律完善了我国财产权的正式规则,构架了经济活动的基本激励和调节机制(彭坤焘 等,2009)。然而多年来,无论是学术关注度或是媒体关注度①,“物权”这一概念似乎始终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視;而与其涵义相近的“产权”概念却在城市规划领域的研究中受到了相对更多的重视(见图1、图2)。
在市场经济下,财产权利与城乡建设和规划编制管理工作有着密切的关系,城乡建设和规划制度亟待与包括《物权法》在内的法律制度相衔接。基于这一理念,本文从我国城市人民防空工程(以下简称“人防工程”)建设和空间开发利用中的权利矛盾切入,基于《人民防空法》和《物权法》的立法精神,探讨“结合民用建筑配建”(以下简称“结建”)的人防工程的权利制度建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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