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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犯罪中止形态问题探究

2018-03-29

商情 2018年8期
关键词:共同犯罪立法建议缺陷

【摘要】关于共同犯罪中止形态,我国刑法并没有做出具体的规定,由此导致了理论与实务界对其认定方面的较大争议。共同犯罪的中止形态是共同犯罪和犯罪中止形态的交汇理论,相对于单独犯罪来说其有独特的地方,在认定上相比一般案件更有其复杂性。因此,本篇论文紧紧围绕共同犯罪中止形态有关的问题,司法认定及其缺陷,立法完善等方面展开。

【关键词】共同犯罪;中止形态;缺陷;立法建议

一、共同犯罪中止形态之基本问题

(一)共同犯罪与中止形态

1.共同犯罪。犯罪是一种较为严重的、具有法益侵犯性的社会危害行为,以犯罪主体的数量为划分标准,犯罪活动分为单独犯罪和共同犯罪。前者是指一个人独立实施的犯罪活动:后者是指两个人或者两个人以上去共同故意的实施犯罪。这一点也在我国刑法典25条中得以具体体现,理论上一般认为,共同犯罪的成立,须同时具备以下要件:①主体为二人以上。这里所指的是两个以上的自然人、自然人和单位、或者是单位与单位中。②必须出于共同故意。就常见的一般情况主体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行为人一起去实施犯罪,若是一个人去实施的犯罪,就不成立共同犯罪。③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即两个人要均到刑事责任年龄且有刑事责任能力。如二人中有一人未到刑事责任年龄或者是无刑事责任能力时,则他们的行为就不属于共同犯罪。

2.犯罪中止形態。在我们国家,一般将其列为两种,第一种是自己主动的停止犯罪,第二种是自己主动有效的使犯罪结果没有出现。

犯罪人对于犯罪行为的停止和放弃。关于犯罪行为的停止,成立需要三个条件:①时空性,犯罪停止的形成是在犯罪着手之后到犯罪既遂之间,达到犯罪既遂的不能认为是犯罪中止状态。②自动性,行为的中止必须是行为人自己主动放弃,而不是客观形式的胁迫,即能达目的而不欲。同时应注意,在犯罪人误认为犯罪行为已经达到目的已经既遂的情况下,反生认识错误进而终止犯罪行为的,不是中止。③彻底性,要求行为人要完全放弃之前的犯罪行为。他在客观和主观上都不再继续进行此项犯罪。

(二)共同犯罪中止形态的成立要件

1.共同犯罪中止的时空性和自动性。

共同犯罪中止与一般犯罪中止在时空性上相同要求在着手以后既遂以前。这也是共同犯罪中止性的最重要的一点,而且这一点与个人犯罪中止并无二致。

共同犯罪中止的自动性,指的是犯罪人除了要消除自己的行为产生的危害结果,还需要有效的阻止其他的共犯人产生危害后果,使犯罪结果没有发生。

2.共同犯罪中止的有效性

共同犯罪中止的有效性是指行为人有效果的阻止了犯罪后果的出现,使犯罪未达到既遂,而且也需要其中止行为和犯罪结果之间是不会有因果关系的。若是行为人积极地希望阻止犯罪结果的出现,但是危害后果还是出现了,或是这个犯罪结果未出现不是因为其原因,这两个方面都不可以认为行为人是犯罪中止,应该认为其是既遂或是未遂。但是也不能否认行为人所做出的积极地努力,因此在量刑上应该做从宽情节的考虑。

二、共同犯罪中止之法律中的完善

(一)共同犯罪中止成立标准的完善

1.共同犯罪中止具有有效性,这也是其形成的客观要件

共同犯罪人首先是真正的放弃了本身的犯罪行为,并且主动的制止其他共同犯罪人继续进行犯罪的行为,或是自动有效的行为使犯罪后果没有出现。有效性的认定要从主观和客观这两个地方来全方位来理解。在共同犯罪中,行为人为其他犯罪人提供了客观上和主观上两个条件。行为人要想构成共同犯罪中止,要在主观和客观上都有阻止的意识。具体来说,在客观上,必须要主动地停止犯罪,采用有效果的措施,制止其他犯罪人利用条件继续去实施犯罪行为,或是成功制止了犯罪结果的出现。在主观方面,不仅要有不继续去实行的意思,与其他共同犯罪人不再联系,使其他共同犯罪人明确的失去了与该行为人的配合。有这两个方面后,尽管其他的共同犯罪人是既遂,该行为人也是共同犯罪的犯罪中止。

2.共同犯罪中止具有自动性,这是共同犯罪中止的主观前提

第一,行为人认为当时可以完成犯罪或可以继续实施犯罪,可是其没有继续进行犯罪使犯罪没有既遂,这个条件也是自动性的前提条件。第二,行为人由于本身的想法而停止的犯罪,这种情况是自动性形成的重要条件。

3.共同犯罪中止的时间性

在刑法中,共同犯罪的中止一定会要求中止的时间性,它就是要求中止行为出现在“犯罪过程中”,这是中止认定中违法性减少、有责性减少的必然要求。

要从立法这一角度来看,分清楚共同犯罪与一般犯罪的犯罪中止这两者的不同,把共同犯罪的中止定一个统一的标准。在共同犯罪中部分犯罪人的问题上也要采纳“共犯脱离”这一理论,就是说在共同犯罪的部分犯罪人应该按照具体的情况进行处罚。

(二)立法完善的具体建议

我们要充分的认识到对于共同犯罪中止问题立法完善的必要性,基于以上分析特提出以下建议。

1.将单独犯罪、共同犯罪进行分开规定。由于单独犯罪的单一性,其无法包含共同犯罪的一些比较复杂的情形,如果按照刑法中关于单独犯罪的一些规定来处罚共同犯罪的情形,必然会导致行为人在法益上的侵害。所以,刑法中将二者单独规定是非常有必要和价值的。

2.同法机关及时制定专门的司法解释。由于犯罪中止不断出现的新种类和内容与法律本身所固有的滞后性存在一定的冲突,司法集合和立法机关应该及时的制定相应的司法解释,这样才能更好指导司法实践。做到有法可依,充分的发挥出刑法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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