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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赵用贤绝婚案看明末的部阁之争

2018-03-29王芬芬

长治学院学报 2018年3期
关键词:吏部万历内阁

王芬芬

(陕西师范大学 历史文化学院,陕西 西安 710100)

赵用贤(1535-1596),字汝师,江苏常熟人。隆庆五年(1571)中进士并被任命为庶吉士,后因上疏反对张居正父丧夺情而被杖责除名,从此赋闲回家。张居正死后的第二年(1583),赵用贤被重新启用并担任原来的官职,后历任右赞善、经筵讲官、右庶子、南京祭酒等官,最后累官至吏部左侍郎。在位不久(据有的史料记载仅为三个月)即被罢官,此后再无入仕,于神宗万历二十四年去世,谥号文毅。从以上介绍中我们可以看到,赵用贤为官数十载,可谓仕途多舛,曾两次被罢官,并且第二次被罢之后再没有被启用。根据史料记载,赵用贤是因一起绝婚案件而被罢免的,那么究竟是怎样一起案件使得这样一位吏部高官竟落得如此下场?而这一绝婚案件究竟在当时掀起了怎样的波澜呢,性质如何?这是本文讨论的主要内容。

一、赵用贤绝婚案始末

根据史料的相关记载,我们大致可以了解这件事情的来龙去脉:

赵用贤是江苏常熟人,吴之彦是江苏太仓人,两人可以说是同乡,巧合的是两人同年考取功名,同乡之上又加上了同年这层关系,使得二人惺惺相惜私交甚好。吴之彦有一子名曰吴镇,恰巧赵用贤喜得一女,于是在赵用贤的女儿三个月大的时候两人便许为儿女亲家,并且赵家也收了吴家的聘金。万历五年(1577年),内阁首辅张居正的父亲去世,按照规定张居正应放下职务回家丁忧,但是皇帝下令慰留张先生,下令张先生不必回家丁忧,应夺情起复。这件事在朝廷引起了轩然大波,一大批官员认为祖制不可违反,反对张居正夺情起复,赵用贤便是其中之一。后赵用贤因此事而被廷杖为民,吴之彦忌惮张居正的势力,怕这件事情连累自己而心生悔婚之意,于是刻意疏远用贤而深结张居正。此时,吴之彦被调往福建任官,在经过家乡时,居闲在家的赵用贤设酒宴款待他,吴之彦便借此机会激怒用贤,“其幼子吴镇,赵婿也,斥为婢子,不令与诸子齿,”[1],并达到了退币绝婚的目的“用贤愤然,封还前币,之彦父受之不报。”[2]。此事按理说应该是尘埃落定了。再说赵用贤,赵用贤在张居正死后的第二年即1583年便被重新任用,直到1592年官任吏部左侍郎,而这时吴之彦却失势了,面临被罢免的危机。于是吴之彦又起了巴结赵用贤之心,于是就在万历二十一年(1592)也就是赵用贤刚刚升任吏部左侍郎不久后的某一天,吴之彦便让其儿子吴镇抬着轿子吹吹打打地上门迎娶赵用贤的女儿,真可谓是上演了一场闹剧。因为此时,赵用贤的女儿已经另嫁他人,成为两个孩子的母亲,吴镇也已另娶他人。事后吴之彦又指使其子吴镇以“论财逐婿,灭法弃伦”[3]的罪名弹劾赵用贤。吴之彦这么做的原因,根据文献的记载,多认为是受当时的首辅王锡爵的指使,也有人认为这只是吴的个人行为[4]。当然,吴之彦的这一行为究竟是受他人指使还是仅仅是个人行为不是本文讨论的内容,有兴趣者可以参看陈永福教授的《太仓不演“双金锭”——兼论王锡爵未曾贬谪赵用贤》[5]。

案发之后,皇上即命相关官员展开调查,朝廷大臣纷纷上书发表自己的看法及处理意见,最终万历皇帝采纳了首辅王锡爵的处理方法。王锡爵认为“今趙女既嫁,無復歸前夫之理,是被告之體面當惜也。吳男未婚,無反坐誣告之律,是原告之情法當平也。……莫若俯從臣等折衷至公之言,將用賢準令病痊叙用,之彦免其降處,庶兩造俱得其平”[6]。表面上看,此方法秉持了公正的原则,实际收益方为吴之彦。因为此时吴之彦将要被罢免,最后却因为提出这桩陈年旧事而免遭罢免;而赵用贤本在吏部左侍郎任上刚想有一番作为却因此事被拉下马,被赋闲回家从此再没有被录用。

其实,此事早就无从查起。作为此案的两方即赵用贤、吴之彦各有各的说辞,二者争论的中心是当年赵用贤是否退还了聘金,而作为此事见证者之一的吴之彦的父亲(赵用贤声称将订婚用的“二币”[7]封还给了吴父),也已在多年前去世,可以说是死无对证了。笔者在上面也提到最终的判决是采用了王锡爵的建议。明朝的法律明确记载“凡男女定婚之初若有殘疾、老幼、庶出、過房、乞養者,務要兩家明白通知,各從所願,寫立?書,依禮聘嫁。若許嫁女已報婚書及有私約(謂先已知夫身疾殘老幼庶養之類)而輒悔者,笞五十,雖無?書但曾受聘財者亦是。若再許他人,未成婚者杖七十已;成婚者,杖八十。後定娶者,知情與同罪,財禮入官;不知者,不坐,追還財禮,女歸前夫;前夫不願者,倍追財禮給還其女,仍從後夫。男家悔者罪亦如之,不追財禮”[8]。参看王锡爵首辅的判决理由,我们可以看到,他并不是根据法律条文来处理此案的,而是根据伦理道德来衡量的。伦理道德的解释本身就具有很大的自主性,与法律相比缺少了权威性,再加上明朝廷内部各种错综复杂的矛盾,因此此事并没有就此罢休而是在朝堂之上掀起了一场轩然大波。

二、“赵用贤绝婚案”发生后各方的争论

“赵用贤绝婚案”发生之后,朝廷官员马上分成两大阵营,一大阵营是支持赵用贤的,另一大阵营是支持王锡爵的。两方明争暗斗,纷纷交章上奏,可谓是“你方唱罢我登场”。

笔者根据《定陵注略》①文秉著。这本书主要记录万历一代朝政分歧的原因、齐浙诸党的纷争、矿监四出搜刮激起的民变以及明代社会盛衰的原因。该书是原始档案资料的汇编,众多的奏疏、诏旨在《明世宗实录》也有相同的记载。的相关记载,将朝臣之间的斗争情况作了一个梳理,可以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当时的情况[1]:

案发之后,给事中张贞观、御史陈勖望风弹劾赵用贤,而兵部郎中伍姓人氏上疏认为王锡爵“不持公论,不恤人言”[1]。

户部郎中杨应宿上疏:赵用贤弃礼义而不顾,教女背夫,诸臣又废律令以反经合道为权,是天地纲常一绝於赵氏,再绝於诸臣。此风既倡,悔亲者以用贤为口实,断狱者以今日为成案,几何不尽中国而为夷狄,举人类而入於禽兽也[1]。

御史赵標上疏:赵用贤之遇繇吴之彦之激而成。以法言,用贤曲而之彦直;以情言,用贤狭隘而之彦阴巧。用贤终不失为君子而之彦则小人中之尤者耳[1]。

户部郎中郑材疏论赵用贤及左都御史李世达、户部右侍郎李桢。出疏劾赵用贤,并对二李极力诋毁,来迎合吴之彦的看法。

户部右侍郎李桢上疏:彼吴镇者,一便儇竖儿耳,讦大臣扵朝而逐去,此何等景象也[1]。

杨应宿疏论李桢,书生非治世之材,腐儒非匡时之器,在乡党则坏风俗,在朝廷则坏纪纲。有臣如此,不如无有[1]。

郑材疏论李桢及李世达,言世达无耻已久。他认为李世达应该被罢免,原因有三:世达首推冢宰,皇上两用他人,明示以不职,一可去;世达保举铨臣,皇上特斥为民,显示之以辱,二可去;朝廷设总宪为法官,而世达不法为郎署所纠,三可去[1]。

行人高攀龙疏:辅臣王锡爵等迹其自待,若愈於张居正,查其用心,何以异于五十步笑百步。……杨应宿复假不附吏部之名饰其阿徇阁臣之实[1]。

刑部郎中谭一召上疏认为阁臣王锡爵再入朝无月不逐贤者。

南京吏部主事安希范疏为赵用贤、赵南星、李世达、孙鑨、李桢等求情,矛头直指内阁。

给事中逯中立上疏指责首辅。

给事中叶继美疏:高攀龙、谭一召、孙继有三臣虽非辅臣之益友,亦不足为辅臣摒[1]。

以上我们看出,随着时间的推移,此案的发展也脱离了原来的轨道,朝臣门由原来的就事论事转变为互相攻击。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户部郎中郑材,郑材此人,在刚刚见到吏部左侍郎赵用贤的时候,认为赵前途无量将来必有大用,于是尽显其阿谀奉承之本事,结交赵的大儿子并和他结拜为兄弟,称用贤为老太师。但用贤并不喜欢他,对他很是冷淡。后来赵用贤与吴之彦的事发,郑材料想赵用贤一定会被罢免,于是落井下石上疏极力诋毁赵用贤,借此来发泄对他的不满[9]。从郑材一前一后态度的转变我们可以看到,“赵用贤绝婚案”到后期已经脱离了案件本身,演变为为个人利益、各自集团服务的工具。从上诉争论的各方的观点我们可以看到,同情或支持赵用贤的官员普遍认为此事和内阁脱不了关系,争论各方实际分为两派,一派支持吏部反对内阁,攻击内阁的奏章层出不穷,另一派支持内阁反对吏部。“简单”的绝婚案件直接演变为吏部和内阁的斗争。

三、“赵用贤绝婚案”的性质探析

我们要探讨此案的性质,必须了解此案发生时所处的时代背景。在此案发生之前,朝廷发生了两件大事:

第一件事是在万历二十一年正月发生的三王并封事件。万历二十一年正月,神宗皇帝向王锡爵发密旨提出了三王并封的主张,即将皇长子朱常洛、皇三子朱常洵、皇五子朱常浩并封为王,最终王锡爵顺从了皇帝的诏令并拟旨。此事虽是皇帝的主张却是由王锡爵之口提出来的。事情发生之后,吏部官员群起而攻之,纷纷上书谴责王锡爵。通过这件事,使得吏部官员对王锡爵内阁大为不满。第二件事是发生在万历二十一年二月的癸巳大计。万历十年(1582)张居正被罢相,其悲惨的下场给继任的阁臣心理带来了很大的影响,他们亲眼目睹了曾经权倾朝野的张居正被下令抄家,还差点开棺戮尸,难免会有兔死狐悲之感,在这种情况下内阁一改以往咄咄逼人的态势,开始以一种温和的面孔出现在六部面前,试图缓和与六部的关系,并有意放松对六部的控制,从而使得吏部权势有所加强[10]。吏部在这个时期较多的开始了对内阁的抗争。抗争最激烈的一次便是发生在万历二十一年二月的癸巳大计。此次大计由吏部尚书孙鑨、都察院左都御史李世达主持,吏部考功司郎中赵南星、文选司郎中顾宪成等人协助,于二月结束[11]。通过这次大计,许多的政府私人被罢黜,王锡爵大怒。后双方在“拾遗”问题上产生矛盾,支持吏部的官员大都被贬谪,阁部之争达到白热化的程度。

从这两件事我们可以看到,吏部和内阁早有矛盾。

在这样的背景下发生的涉及吏部官员的“赵用贤绝婚案”,无疑会被双方拿来大做文章。看似简单的一起退婚案件其实并没有那么简单。它在当时带来了非常大的影响,一批为赵用贤求情的朝廷高官被贬谪,其中的高攀龙、安希范等人后来成为了东林党的核心人物。王锡爵也因此事为后人所诟病。从某一方面来说它推动了万历朝党争的发展[12]。

赵用贤绝婚案过去了十几年才被吴镇重新提出来,早就成了一桩说不清道不明的糊涂案。其实斗争双方、身涉利害关系的官员也无意弄清楚事情的真相,而是喜欢借这种涉及高级官员又说不清是非的案件来攻击政敌,这从事情发生后朝廷各方的行动中可以得到证明。其实,在当时的政治环境下,任何涉及高级官员的事情都会被拿来大做文章,而赵用贤绝婚案恰恰迎合了这种斗争的需要。

因此,笔者认为赵用贤绝婚案背后折射是吏部与内阁之间激烈的矛盾斗争,它是是吏部和内阁斗争的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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