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政专项预算绩效监督机制的探讨
2018-03-28沙劲竹
财政监督 2018年1期
●沙劲竹
中央财政专项预算绩效监督机制的探讨
●沙劲竹
中央财政专项涉及民生、教育、科技等方面,资金量大,社会关注度高,是中央部门预算拨款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预算绩效监督的单点、单线条监督模式,远远落后于预算绩效管理实践,再加上中央财政专项涉及多部门多层级,因而亟需梳理整合现有的监督模式,建立有机统一、高效运转的预算绩效监督体系。
预算绩效监督体系既包括中央部门内上级对下级机构的绩效评价检查,也包括财政部门的绩效审计、检查等,通过将绩效评价的结果运用在预算分配的源头,可以建立内外结合、财审联动、良性循环的绩效监督机制。
一、内部的绩效评价检查
中央部门内部加强项目的前期论证工作,结合国家政策、发展规划、部门职责,充分论证项目设置的必要性,审核绩效目标的合理性。按年度开展绩效自评工作,上级单位派出检查组去下级单位监督预算绩效的管理和自评情况。从而形成事前有论证事后有评估的预算绩效管理体制,从内部强化预算绩效监督的观念和制度。
二、绩效检查的协同机制
(一)审计体系的有机整合
绩效审计要求审计体系更具灵活性和全面性。因此,一方面可以采取任务制的形式,统一调配各级审计人员组成专项组,每年选取各部门的一至两个专项进行重点绩效审计。另一方面,中央部门财政专项有巨型化、数据量大、涉及地域广等特点,需构建国家审计为主导,社会审计和内部审计为有益补充的“三位一体”财政专项资金协同审计监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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