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家庭收入、住房租购与住房消费选择研究*
2018-03-28黄玉屏
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8年2期
黄玉屏,张 曼
(湘潭大学 商学院,湖南 湘潭 411105)
一、引言
随着市场经济快速发展,居民家庭的收入和消费水平得到了显著提高。然而,由于城镇部门技术水平迅速进步和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城乡、区域居民收入存在着差异。另外,从1998年房地产改革开始,我国房地产行业实现了快速发展,当前房地产业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住房问题也随之成为关键的民生问题。然而,房地产行业在快速繁荣的同时,市场分化问题也不断凸显,区域发展极不平衡:热点城市房价高居不下并持续攀升,泡沫风险不断累积,且严重超出居民家庭住房支付能力。至2015年热点城市平均房价收入超过了10倍,深圳甚至高达23倍,远高于合理水平*数据来源:易居研究院。按照国际惯例,通常认为房价收入比在3~6倍之间为合理水平。。而三、四线城市则仍旧面临着库存压力大,住房消费需求不足等困境。
住房作为人类最基本的生活空间,与人们的生存息息相关,“居以家为先”更是中国家庭根深蒂固的传统观念。为了满足不同收入阶层住宅消费需求,盘活三四线城市存量住房流通效率,促进热点城市房价理性回落,实现房地产市场区域平衡发展和理性繁荣,国家提出了“租购并举”“因城施策”等方针政策。在此背景下,本文选择从居民家庭收入视角出发,研究其对区域住房租购类别选择的影响,这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国外关于住房消费选择的研究涉及以下方面:一是研究居民家庭收入与住房租购选择关系,具体从收入水平高低和收入水平确定性两个方面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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