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专业合作社金融排斥影响因素研究*
——基于正规金融服务需求角度
2018-03-21王一博李翠霞辛立秋
农业经济与管理 2018年1期
关键词:金融
王一博,李翠霞,辛立秋
(东北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哈尔滨 150030)
一、引 言
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促进农民组织化程度提高,增强农户共同抵御市场风险能力,对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具有推动作用。但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运行中仍存在少数人控制合作社、大农户侵占小农户权益等问题(潘劲,2011)。合作社所有权、决策权与剩余利润索取权相对集中,使用权差异不明显(陆倩等,2016)。独特的产权制度安排是导致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融资难的主要因素(苟兴朝,2017),也影响其他金融服务供给。截至2016年9月,农村金融机构资产增速16.72%,位列城市商业银行、农村金融机构、股份制商业银行及大型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资产增速第二位。2017年发布《中国农村金融服务报告(2016)》指出农村信贷担保体系顺利起步,信用、支付系统建设推动普惠金融发展,截至2016年末,1.72亿农户拥有信用档案,9 248万农户获得银行贷款,贷款余额达2.7万亿元。农村金融发展增加农村金融深度(董晓林等,2016),金融发展宽度仍需延伸,农村金融产品需要创新(温涛,2010)。我国农村地区金融排斥问题较严重,普惠金融发展水平较低(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课题组等,2017)。金融排斥阻碍农村经济发展,有悖于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目标,导致农村地区难以获得金融服务。金融排斥导致贫穷叠加,产生“马太效应”,不利于农村经济发展。因此,我国农村金融改革目标之一为降低金融排斥程度,形成具有普适性的金融体系,满足农业生产者金融服务需求,促进农民增收与农村金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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