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甲骨文“”字考论*
——两版《甲骨文字研究》的研究系列之一

2018-03-21李凤英

郭沫若学刊 2018年1期

李凤英

(太原师范学院 文学院,山西 太原 030045)

一、两版《甲骨文字研究》及其对“”的考释

《甲骨文字研究》是郭沫若于一九二九年八月写成于日本的第一部研究甲骨文的专著,一九三一年五月由上海大東书局出版,一九五二年由人民出版社出了第二版。郭沫若在《重印弁言》中称:

本书在整理的时候,除上述删去了九篇,增加了一篇之外,我把原有的序文和两篇后叙都删去了。保留下来的几篇在文字和引证上也略有些改削和补充……

把同页收的第三片释写为:

并在《增订殷虚书契考释·三卷》中进一步作注:

“羊甲”即《史记》之“陽甲”,羊陽古通,《漢書·古今人表》有“樂陽”,師古注即“樂羊”。漢《绥民校尉碑》:“治《欧羊尚书》”,“欧羊”即“欧陽”,皆其例矣

卜辞有“曰南庚曰羊甲”六字,羊甲在南庚之次,则其即陽甲審矣。

(《合集》三七八正)

对郭沫若的这一观点,后来的学者有支持的、也有反对的。下面试就相关的论点及其论证过程作一检讨。

二、关于“”、“”、“敬”字形的进一步研究

商承祚在《殷契佚存》三十一页上称:

从现有的甲骨文、金文材料看来,找不到任何一个字是金文作跽着的人形,而甲骨文字形不是人字或由人组成的字。因此,李旦丘的说法也只能是一种推测。王玉哲在《试论商代“兄终弟及”的继统法与殷商前期的社会性质》一文中认为:

(4)晚期卜辞和金文中的羌字上部所从的羊角形讹变为从羊,小篆因袭未变,许氏遂根据已经讹变的羌字误解为“从人从羊,羊亦声”的合体形声字。

看起来,这确是一个有背常理的现象。

登录APP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