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保险业助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现状与对策研究
2018-03-13王世文
常熟理工学院学报 2018年1期
钱 燕,王世文
(苏州科技大学 商学院,江苏 苏州 215009)
一、 引言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习近平总书记在2014年底到江苏调研视察时说:“从目前条件看,江苏可以率先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1]苏州,作为江苏经济建设的排头兵,正在向全面建成高水平小康社会奋进。中国共产党苏州市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上,苏州市委书记周乃翔作了题为《深入践行新理念,全力谱写新篇章,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不懈奋斗》的工作报告,提出了全面建成高水平小康社会的目标要求,即要建成一个贯彻新发展理念、走在“强富美高”前列、惠及全市广大人民群众、具有苏州特点、代表苏州质量的小康社会。[2]
保险是现代金融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经济补偿、资金融通和社会管理功能,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息息相关。[3]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伟大征途中,苏州的保险业必须担负起经济助推器和社会稳定器的重要使命。近年来,苏州的保险业有了快速的发展,为苏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积累了一些经验。深入研究苏州保险发展如何更好地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 苏州保险业发展现状
自2014年8月13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以来,苏州市保险行业牢牢抓住机遇,充分发挥商业保险服务社会的职能,拓展业务,积极参与构建社会保障体系,显著增强保险业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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