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束脩與廪餼考述
——以桐城派為中心
2018-03-06張秀玉
国学 2018年1期
張秀玉
一、從教者的受聘與束脩
從教是清代士人不能做官時的重要職業選擇。清代的教育體系,京師有國子監,各府、州、縣有儒學,鄉里有社學、義學,民間有義塾、私塾。另外各省、府、州、縣又可創辦書院,官辦與民辦皆大量存在。國子監設祭酒、司業、監丞、博士、助教、學正、學録、典簿等官,祭酒為從四品,典簿為從八品,從祭酒至典簿皆需吏部選録。各府、州、縣的儒學為官辦,府學教授、州學學正、縣學教諭之外皆設有訓導,這些都有官階品級,對功名也有明確嚴格的要求。這部分官學的教育人員仍計作官員,不在本文討論。各省、府、州、縣所辦書院、社學多為官方創辦,且多由官府出其膳資及聘用等經費,但聘請的掌教人員非官員。桐城派文人從教主要是進入書院,獲聘方式約同於入幕,有薦舉,有主動邀致。清代書院多稱山長,也有稱掌教、院長之名者。山長主講授、課考,有的書院也設監院、齋長、副掌教等,輔助教學教務。謀得山長之職並不容易,清中後期因之産生的腐敗成為常態,很多書院就聘用山長的程式做出了嚴格複雜的規定。
(一)桐城派士人從教的選聘及辭退
桐城派文人從事山長一職者極多,山長的選聘與辭退有比較複雜的狀况。
一是書院費用來源的不同對選聘山長的辦法有直接影響。一般説來,官辦書院由當地行政長官聘請,集資的書院多由鄉紳組成的集體共同商議决定聘請,但又皆有不同的情况。
官辦書院山長由地方長官選才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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